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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19
| 项目名称 | 硫化废气治理设备提质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开发区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31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18.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井川潔 |
| 联系人 | 段飞辉 | 联系电话 | 188****4563 |
| 项目投资(万元) | 553 | 环保投资(万元) | 55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9-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硫化废气治理工艺进行提质改造,现在硫化生产工艺废气通过废气收集罩收集再经密闭管道送入“喷淋塔 UV光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提质后在现有废气处理设备后再增加“活性炭 化学材”处理设备。(注:本项目在2025年9月19日已经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备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41),因前回备案时固废环保措施没有明确,本次补充固废环保措施再备案。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硫化生产工艺废气采取喷淋塔 UV光氧 活性炭 化学材料吸附治理措施后通过4根高约17M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使用活性炭后产生的废活性炭,密闭包装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合规处置。使用化学材后产生的废化学材归于废过滤吸附介质,更换下来的废化学材密闭包装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合规处置。 | ||
| 承诺:**** 井川潔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井川潔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8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