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报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和《****工业园****处理厂项目》(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工业园临港片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01′48.81″,北纬23°52′02.97″。项目占地面积140088.0094m2,折合210.13亩。项目建成后主要处理雨森全产业链项目产生废水,****园区内满足纳管要求的其它企业生产废水。本项目进水区分高浓废水和低浓废水,高浓废水设计进水水质指标:pH6~9、COD≤3000mg/L、BOD5≤1000mg/L、SS≤800mg/L、NH3-N≤25mg/L、TP≤5mg/L、TN≤40mg/L、AOX≤8mg/L、二噁英≤4pgTEQ/L、温度≤55℃、色度≤400稀释倍数;低浓废水设计进水水质指标:pH 6~9、COD≤1000mg/L、BOD5≤400mg/L、SS≤350mg/L、NH3-N≤25mg/L、TP≤5mg/L、TN≤40mg/L、AOX≤10mg/L、温度≤50℃、色度≤400稀释倍数。项目总设计处理水量90000m3/d。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60000m3/d,低浓废水处理规模为20000m3/d,高浓废水处理规模为40000m3/d;二期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0m3/d,低浓废水处理规模为10000m3/d,高浓废水处理规模为20000m3/d。高浓废水经“格栅渠+混凝反应池+初沉池+调节池+闭式冷却塔+预酸化池+UMAR-Ⅱ反应器+厌氧脱气沉淀池+生化池(OAO工艺)+二沉池+二级混凝反应池+三沉池+中间水池+芬顿氧化塔+中和脱气池+终沉池+活性砂滤池”处理,低浓废水经过“格栅渠+混凝反应池+初沉池+调节池+闭式冷却塔+生化池(AO工艺)+二沉池+二级混凝反应池+三沉池”后,汇入活性砂滤池与经处理后的高浓废水一同排放。项目配套建设尾水管线,尾水管道设计管径D1200钢管,沿道路敷设300m****工业园尾水净化工程,废水经过尾水净化工程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桂江。尾水净化工程出水至排污口****工业园尾水净化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64109.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0万元,占比为2.23% 。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博环****公司编制的《报告书》(报批稿)表明:项目占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砂冲金鸡寨(127m)、社脚寨(177m)、****小学(2605m****学校。
三、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修编》等相关规划。
四、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五、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材料堆场须设置遮雨设施,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处设置挡土设施,避免材料被雨水冲刷流失造成水体污染;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运营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内设置雨水管网,厂内后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由园区雨水管网排入桂江;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污泥压滤液和厂区冲洗废水进入厂区低浓废水混凝反应池处理。
3.运营期生产废水分为高浓度废水和低浓度废水。废水经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NH3-N执行3mg/L,TP执行0.2mg/L,通过配套尾水排放管****工业园尾水净化工程,经过尾水净化工程进一步处理达到相关要求(COD≤40mg/L、NH3-N≤2mg/L,TP≤0.2mg/L)后,通过排污管道排入桂江。
(二)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防渗设计、加强源头控制。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设施。加强各类设施及输送管线的日常巡查与维护,杜绝跑冒滴漏,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同步建立污染监控预警机制及环境管理体系,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防尘网或防尘布、施工料场遮盖、场地定期洒水及时清扫保洁、车辆密闭运输、设置清洗平台清洗出入车辆等防治措施。
2.****水厂主要产臭构筑物进行加盖密闭微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生物除臭滤池除臭装置处理,NH3、H2S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分别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3.运营期落实无组织恶臭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恶臭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值要求,氯化氢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按照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尽量回收有用材料,不能利用的部分运往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2.运营期污泥压滤后暂存在污泥暂存间,需对第一次产生的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经鉴别属于一般固废,依托**雨森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处置;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规定管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实验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设置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调度联动机制,在枯水日及出现事故废水随尾水管直排时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项目在一期工程全部投产稳定运营后,应至少开展不少于一个丰、平、枯水期的跟踪监测,确保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二期工程方可适时投入运营。
七、建设单位要加强运营期进、出水水质管理和控制,按规定配套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并按规范做好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九、请**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别做好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执法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报告书》送至**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一、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二、项目如应满足林业、土地、水利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