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凤飞路(静湖公园县规划馆)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镇郎步街道**街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 |
| 项目名称 | 郎****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室外工程EPC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18日9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成员:**同大****公司) |
| 地址:**省**市**县**镇凤飞路**县规划展示馆一楼、**市**区**路1188号1201室 | |
| 投标报价:****000.00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90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黄祖敏(施工负责人)、金立新(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04063(施工)、201****2014(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县****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地址:**省**市**县**镇郎涛路89号、**省**市**区东北大马路100号(5-4-1) | |
| 投标报价:****000.00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90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顾涛(施工负责人)、于正浩(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134********03685(施工)、202****1910(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地址:**省**市燕南路 17 号、**省**市**区**南街 1208 号(711) | |
| 投标报价:****000.00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90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金鑫(施工负责人)、李戈(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10105、201****1553(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4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63-****36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云姗,联系电话:191****257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