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杭长铁路既有线公网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预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杭长铁路既有线公网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及规模: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范围分为正线部分。正线部分为杭长客运专线**段既有公网项目红线内所有公网覆盖工程的设计施工服务,主要包括通信主设备设计施工服务,漏缆卡具等设计施工服务,电力引入设计施工服务(包括解决铁路电力箱变改造工程),公网设备接地设计施工服务(包括解决公网接地装置以及接地引线等),传输(包括干线)设计施工服务,以及相关调测开通配合、铁路方协调沟通等工作,相关设计施工服务、工程质量以及开通信号覆盖情况等工作需要通过招标人验收。采购预算:含税预算为1653.68 万元(其中设计66.89 万元,施工费1586.79 万元)。按照含税预算金额作为合同含税金额上限签订合同,下单按实结算。
(1)室内分布:漏缆敷设、漏缆拆除、馈线敷设等。
(2)洞室整治:洞室电源柜、设备柜及相关槽道等相关隐患整治。
(3)设备安装:洞室内专网设备拆装等。
3.拟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4.预计采购实施时间:2026年9月
5.发布正式采购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n/)上发布。
6.主要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6.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3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6.4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投标人若不实施施工分包,须提供以上(1)至(3)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实施施工分包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施工分包单位满足以上(1)至(3)的要求。
注:(1)如投标人已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委员会有权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投标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投标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3)已完成信息核查且无需补充本评审项信息的供应商:无需提供本评审项的证明材料。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在《****2026年供应商通用信息核查》的核查结果评审,核查结果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的核查结果报告为准,供应商提供信息核查报告。供应商可在运营管理平台(https://www.****.cn/)查询此时间节点对应的核查结果。标书代写
已完成信息核查但需补充信息的供应商:须按评审项要求,在核查结果报告基础上,提供补充证明材料。
未参与信息核查的供应商:须按评审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服务要求: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承诺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2)投标人承诺负责具体特种作业的人员,****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特种作业证(须在作业证规定的操作范围内作业),至少包括3个低压电工作业人员、3个高处维护、安装、拆除作业人员。若一人同时具备前述多个有效特种作业证的,则相应作业类别均予以认可。
注:****管理部、****建设部、****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取得有效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取得有效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可以不再考取高处作业证书。
6.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含)期间,**范围内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业绩(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铁路的红线内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盖章);(2)提供合同证明材料:a.若是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等,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b.若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等)以及能显示相应关系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以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的金额为准(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证明文件的,金额就低原则)。“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注: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6.6安管人员要求: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说明:(1)投标人若不实施施工分包,须提供以上人员有****社保局出具的2026年6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公司),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拟实施施工分包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施工分包单位满足以上要求。标书代写
(2)须提供有效的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6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3)投标人提供的安管人员均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安管人员之间相互兼任复用,则该人员不予认可。(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上述项目负责人(B证),若中标后该人员不能到位,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诺合同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招标人同意。(5)注册建造师不得违反《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6)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7)已完成信息核查且无需补充本评审项信息的供应商:无需提供本评审项的证明材料。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在《****2026年供应商通用信息核查》的核查结果评审,核查结果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的核查结果报告为准,供应商提供信息核查报告。供应商可在运营管理平台(https://www.****.cn/)查询此时间节点对应的核查结果。已完成信息核查但需补充信息的供应商:须按评审项要求,在核查结果报告基础上,提供补充证明材料。未参与信息核查的供应商:须按评审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6.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5****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7)被列入中国铁塔【**级或**省级】【勘察设计服务或施工服务-分布系统施工】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18)在中国铁塔【**或**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勘察设计服务或施工服务-分布系统施工】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或**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19)按照招标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名单管理要求》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处理措施的;(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主要技术规范与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或关键技术要求)》
8.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9.评审标准与方法:详见附件《采购评审标准(含评审因素及权重)》
二、意见反馈渠道及征集期限:
1.意见反馈渠道
联系人:祝志(采购人)、蒋菊(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8****0057(采购人)、159****6152(采购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chinatowercom.cn(采购人)、****@chinaccs.cn(采购代理机构)
2.意见征集期限
自2026年8月19日(公示发布日)起,至2026年08月24日止。
三、其他说明:项目实际需求、预算、技术要求及合同条款等,均以最终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附件
1.《技术规范书(或关键技术要求)》
2.《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3.《采购评审标准(含评审因素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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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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