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天静宫中学足球场人工草坪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足球场人工草坪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6/8/19 17:46:07

项目名称:****足球场人工草坪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8月19日15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县**南路东侧(同济万象城)C3-102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伍仟元整(小写:245000.00元)

公告期限: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0日

采购人:****

地址:**市**县闸北路188号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180****912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县星园街道华都大道北侧、**大道****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石工

联系电话:0558-****236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

2026年8月19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无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9
中标通知
涡阳县天静宫中学足球场人工草坪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