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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06MABL09AP9Y | 建设单位法人:谢树才 |
| 赵兰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市 |
| **生产建设兵团****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
| ******20万吨/年新型肥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4-C2624-复混肥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 ****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
| 经度:85.****22222 纬度: 41.****361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7 |
| 师市环审〔2022〕7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7-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0 |
| 3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006MABL09AP9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4MA79EBF18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991141Y | 竣工时间:2025-12-05 |
| 2025-12-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30 |
| 2026-07-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168VxmF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310.760,北纬41°47′45.370″,总占地面积为6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697.59平方米。本项目属**工程,规划一期建设1#生产车间2872.8平方米、2#生产车间1432.8平方米、1#仓库2872.8平方米、2#仓库1432.8平方米、生活办公区1434.3平方米及配套建设供水供电供燃气等生产辅助设施,其中1#生产车间设置1条生物肥生产线、2#生产车间设置1条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作及PET配套设施生产线,1#仓库主要堆放生物肥原材料及产品,2#仓库主要堆放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作及PET配套设施原材料及产品,一期项目建成后预计生产生物肥10万吨/年、塑料包装容器及PET产品7000吨/年;规划二期建设3#生产车间2872.8平方米、4#生产车间2872.8平方米、3#仓库2872.8平方米及4#仓库2872.8平方米,其中3#生产车间设置1条水溶肥生产线、4#生产车间1条纳米悬浮水溶肥生产线,3#仓库主要堆放二期水溶肥原材料及产品,4#仓库主要堆放二期纳米悬浮水溶肥原材料及产品,二期项目建成后预计生产水溶肥5万吨/年、纳米悬浮水溶肥5万吨/年。本次批复范围包括一期、二期所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3'10.760",北纬4147'45.370"。 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约60000平方米,总建筑物面积24697.59平方米。其中办公生活区占地764.97平方米,1#至4#生产车间均为标准厂房,总占地10051.2平方米;1#、2#、3#、4#仓库总占地1005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建设1条10万吨/年生物肥生产线、1条7000吨/年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作及PET配套设施生产线,生产车间、仓库、生活办公区、供水供电等生产辅助设施;二期建设1条5万吨/年水溶肥生产线、1条5万吨/年纳米悬浮水溶肥生产线生产车间、仓库。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一期、二期所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44%。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生物肥工艺流程: 将原料(氨基酸颗粒、有机肥颗粒、大颗粒尿素、磷肥、钾肥、复**)按照比例投入搅拌机内混合搅拌,混合过程为常温、密闭搅拌;均匀混合后进入料斗后,在包膜机内加入氨基酸、防结油、菌剂等进行包膜后,经计量秤包装入库。 (二)塑料包装容器及PET配套设施工艺流程: ①上料:本项目外购PET、色母等塑料颗粒均为袋装,由人工投加至全智能片材机内。原料为颗粒状,粒径较大,上料过程不产生颗粒物,此工序产生噪声。 ②原料进入全智能片材机中进行挤出,挤出温度约280℃左右,挤出后物料呈片材状态。此工序产生有机废气、臭气、噪声。 ③热压成型:将塑料板材送入穴盘机中加热软化,同时利用循环水进行冷却定型,电加热温度控制在110℃左右。此工序产生噪声、有机废气、臭气。 ④打孔、剪切:成型后的片材送至冲压机剪边、打孔后,最终成为育苗盘。此工序产生噪声。 ⑤破碎:打孔剪裁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经破碎机破碎成颗粒后,回用于生产。此工序产生颗粒物。 (三)水溶肥工艺流程: 颗粒状物料经粉碎后与粉状物料按比例混合搅拌后即为成品。物料进入成品储料斗,经计量后进行包装,从投料至产品出料所有设备为一条连续密闭的生产线,破碎装置也与生产线密闭连接,自动化控制。 (四)纳米液体悬浮水溶肥: 原料储存于储罐中,利用计量泵按照比例输送进搅拌机内,加增效剂进行混合搅拌,混合过程为常温、密闭搅拌;混合后的液体物料经过滤,废渣直接返回搅拌工序重新溶解加工。根据市场需求,对其进行计量、包装。项目选用全自动灌装机,灌装上盖一次性连续完成,入库待售。 设备清洗、喷淋废水直接回用于搅拌工序作为原料水。外购原料均为晶体颗粒、液体或粉剂,整个生产过程为物理混合,不涉及化学反应。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生物肥工艺流程: 将原料(氨基酸颗粒、有机肥颗粒、大颗粒尿素、磷肥、钾肥、复**)按照比例投入搅拌机内混合搅拌,混合过程为常温、密闭搅拌;均匀混合后进入料斗后,在包膜机内加入氨基酸、防结油、菌剂等进行包膜后,经计量秤包装入库。 (二)塑料包装容器及PET配套设施工艺流程: ①上料:本项目外购PET、色母等塑料颗粒均为袋装,由人工投加至全智能片材机内。原料为颗粒状,粒径较大,上料过程不产生颗粒物,此工序产生噪声。 ②原料进入全智能片材机中进行挤出,挤出温度约280℃左右,挤出后物料呈片材状态。此工序产生有机废气、臭气、噪声。 ③热压成型:将塑料板材送入穴盘机中加热软化,同时利用循环水进行冷却定型,电加热温度控制在110℃左右。此工序产生噪声、有机废气、臭气。 ④打孔、剪切:成型后的片材送至冲压机剪边、打孔后,最终成为育苗盘。此工序产生噪声。 ⑤破碎:打孔剪裁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经破碎机破碎成颗粒后,回用于生产。此工序产生颗粒物。 (三)水溶肥工艺流程: 颗粒状物料经粉碎后与粉状物料按比例混合搅拌后即为成品。物料进入成品储料斗,经计量后进行包装,从投料至产品出料所有设备为一条连续密闭的生产线,破碎装置也与生产线密闭连接,自动化控制。 (四)纳米液体悬浮水溶肥: 原料储存于储罐中,利用计量泵按照比例输送进搅拌机内,加增效剂进行混合搅拌,混合过程为常温、密闭搅拌;混合后的液体物料经过滤,废渣直接返回搅拌工序重新溶解加工。根据市场需求,对其进行计量、包装。项目选用全自动灌装机,灌装上盖一次性连续完成,入库待售。 设备清洗、喷淋废水直接回用于搅拌工序作为原料水。外购原料均为晶体颗粒、液体或粉剂,整个生产过程为物理混合,不涉及化学反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及环境管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落实好施工现场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场地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合理规划原料堆放、机械设备设置地点及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充分利用规划场地,妥善处理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等,防止生态破坏和水体污染。落实施工期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运营期生物肥生产线投料混合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塑料包装容器及PET生产线挤出、加热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溶肥生产线采用“密闭皮带给料+负压投料”,投料、分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纳米悬浮水溶肥投料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增加厂区绿化等方式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氨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规定。 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1.5吨/年。 运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园区****园区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经破碎后打包外售,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收集尘收集后外售;生物肥、水溶肥、纳米悬浮水溶肥生产线收集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局,并从优化设备的选型、减震、消声、隔声和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等方面做好噪声的污染控制工作,确保运营期间院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施工期已落实好施工现场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场地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阶段未收到相关投诉。验收阶段现场检查,已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了整治、恢复,施工临时占地已进行地貌恢复。 (1)运营期肥料生产车间:①生物肥生产线投料混合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②水溶肥生产线采用“皮带给料+常压投料”,投料、分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③纳米悬浮水溶肥投料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塑料包装容器及PET生产车间:生产线挤出、加热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本车间生产无破碎工序,因此无需建设相关除尘设施。 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01吨/年。 (3)本次验收阶段,厂界无组织氨和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现阶段,本项目为临时办公生活场地,食堂暂未实施油烟净化处理。 (5)本项目生产工艺不产生生产废水,仅纳米悬浮水溶肥生产线产生的少量设备清洗水经桶盛装,暂存于生产线附近,待后续生产时用于配料搅拌使用,无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下水管网,****处理厂。 (6)废包装袋和废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定期外售;****公司回收,厂内不暂存;项目收尘灰、地面沉积灰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回用于生产。项目活性炭用量较少,暂未设置专用贮存废活性炭的危废暂存间。 (7)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厂房隔声。排放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3类区标准要求。 |
| (1)一期塑料包装容器及PET配套设施生产线: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同环评;现场未建设破碎工序,无需设置相关集气和布袋除尘器,因此无DA003排气筒;(2)验收阶段因临时建筑,尚未实施油烟净化处理,此项已纳入后续办公生活楼建成投用计划;(3)一期塑料包装容器及PET配套设施生产线:未有边角料破碎后工序,所以没有除尘器收集尘的情形。另项目活性炭用量较少,暂未设置专用贮存废活性炭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已纳入环保管理计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立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订了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并****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ESSTHJJ-2026-009。建设单位已落实定期演练,运行记录及隐患排查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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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排放限值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共计3套(生物肥生产车间、水溶肥生产车间、纳米悬浮水溶肥生产车间) | 本项目各肥料生产车间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集气罩+二级活性 炭+15 米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 | 集气罩+二级活性 炭+15 米排气筒1套(塑料包装容器及PET生产车间) | 经监测: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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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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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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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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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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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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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