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项目编号:****
| 铸铁护栏支架 | 三角托架改制 | 103.21 | 1% | 吨 |
采购改制需求
| 序号 |
改制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三角托架 |
/ |
吨 |
103.2 |
1%增值税专用发票 |
实行固定价,投标单价即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海太HT-HM2标现有一批旧三角托架,存放于项目部场地,投标人须按新设计图纸将其加工改制为挂篮用新三角托架,工作内容包括改制加工、喷漆、****工厂运输及开具1%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费用均含在报价内;加工切割必须采用激光切割工艺,改制完成后须提供完整的电磁探伤检测报告,该报告为验收合格的必要前提。投标人应自行组织车辆完成旧托架的装车、运输及改制后成品运回我方指定地点的全部工作,全程(含装卸、运输及加工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边角料归我方所有,核算时以装车拉走时的旧托架总重量减去最终验收合格的新三角托架净重(以验收通过且探伤报告无质量瑕疵者为准)得出边角料重量;若因加工损耗导致重量差额超出正常边角料范围,即新托架重量少于应得重量,则缺失部分按5,000元/吨的标准由投标人进行赔偿。最终结算重量以验收合格且电磁探伤报告无质量瑕疵的新三角托架实际净重为准,未通过验收或探伤不合格的制品不予计量。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单价计算方式将不作任何调整。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供货过程中保持不变。
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结算后6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在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于6个月内付清。接受甲方提供且不低于6个月(供方承担贴息)的供应链金融产品、银行承兑等产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