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
| **编号 | 交易方式 | 当前状态 |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结束时间 |
| **** | 煤炭密封竞价采购 | 交易中 | 2026-08-20 12:04:20 | 2026-08-20 12:34:20 |
| 产品名称(别名) | 其他产品参数 | 交易数量(吨) | 起拍价(元/吨) | 拦标价(元/吨) |
| 外购3900 | 无 | 22000.00 |
| 交割地 | 交割方式 | 运输方式 | ||
| 敖包沟 | 车板交货 | 铁运 |
| 最小交易量(吨) | 最大交易量(吨) | 交易保证金类型 | 交易保证金金额(元) |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10000.00 | -- | 固定保证金 | 500000.00 | 2026-08-20 12:03:50 |
| 交货起止时间 | 货款支付比例 | 合同供方 | 其他信息* | |
| 2026-08-22 ~ 2026-08-31 | 全额支付 | **** |
交易公告
说明条款
5.数质量确认、价格调整及其他约定 5.1品种质量指标见下表。 表1分品种质量明细表 5.2基准价格 基准价格为一票含税到站单价即:(合同价格+31.7)元/吨(税率13%)。 合同价格为一票含税装车车板价元/吨。 其中:不含税合同单价=(合同价格÷1.13)元/吨,增值税=(合同价格-不含税合同单价)元/吨,单卡基准价格=(基准价格÷合同发热量)元/吨﹒Kcal(保留4位有效小数)。如遇税率调整,以合同价格不变确定基准价格。 5.3质量调整价,质量检验:以到厂检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5.3.1.发热量调整价(结算周期加权结算且执行阶梯计价;保留4位有效小数) 5.3.2结算发热量Qnet,ar≧合同发热量Kcal/kg发热量调整价=〔(结算发热量-合同发热量)×单卡基准价格〕元/吨; 5.3.3(合同发热量-120)Kcal/kg≦结算发热量Qnet,ar<合同发热量Kcal/kg,发热量调整价=〔(结算发热量-合同发热量)×单卡基准价格〕元/吨; 5.3.4结算发热量Qnet,ar<(合同发热量-120)Kcal/kg,发热量调整价=(-120×单卡基准价格)+〔(结算发热量-(合同发热量-120))×单卡基准价格×2〕元/吨; 5.3.5结算发热量Qnet,ar<(合同发热量-200)Kcal/kg,发热量调整价在1.3条款基础上再扣50元/吨; 5.3.6当一批次结算发热量Qnet,ar<(合同发热量-200) Kcal/kg,采取单批次扣款(每列扣款10000元),且该批次煤仍计入结算周期内发热量加权结算并执行阶梯计价。 5.4硫分调整价: 5.4.1当结算干燥基全硫St,d>本合同干燥基全硫%,每超出0.1%,结算单价下浮3元/吨。结算周期加权结算。2.2当一批次干燥基全硫St,d>(本合同干燥基全硫+0.4)%,(超出0.4%)采取单批次扣款(每列扣款10000元)。且该批次 煤仍计入结算周期内硫分加权结算。 5.4.2灰分调整价 当结算干燥基灰分Ad>本合同干燥基灰分%,每超出1%,结算单价下浮2元/吨。结算周期加权结算。 5.5数量考核 5.5.1数量考核:****电厂验收数量为结算依据。合同执行期内,收货电厂验收数量<合同数量的90%,进行数量考核。 5.5.2考核金额: (1)合同执行期内,收货电厂验收数量<合同数量的90%, 扣减金额=(合同数量×90%-收货电厂验收数量)×一票含税到站单价×2.5%。 (2)合同执行期内,收货电厂验收数量不允许>合同数量的120%。若乙方超量发运,收货电厂有权拒收。 5.5.3数量考核扣减金额可与煤款合并结算。 5.5.4数量考核扣减金额可从应支付的煤款中扣除。 5.5履约保证金:乙方报价前,****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支付交易保证金转为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 违约处理:违约责任在乙方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阶梯执行,兑现率在50%(不含)-20%(含)之间的扣除50%履约保证金,兑现率在20%(不含)以下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兑现率要求:合同兑现率低于90%(不含90%)的,从最终结算煤款金额中扣除(合同价+21.2元)总金额的5%(单合同最大30万元),扣完为止。 供煤过程中,实际供应量超过合同量的100%时,需提前与需方沟通。在需方许可的前提下,最大供煤量不应超过合同数量的110%,超过110%的部分将被视为无合同行为处理,拒绝支付超量部分煤款。 如果确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兑现率低于90%,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执行上述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