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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1MA6XEQUJ1R | 建设单位法人:杜鹏辉 |
| 苏老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开发区**工业园 |
| 鹏睿达迁建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59-C3259-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工业园 |
| 经度:107.249030 纬度: 34.320820 | ****机关:****开发区****中心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1-20 |
| 高新环函〔2020〕6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2-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1MA6XEQUJ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鑫态****公司 |
| ****0302MA6XF4UU7B | 验收监测单位:**珈****公司 |
| ****0323MABW0NQK8W | 竣工时间:2025-10-20 |
| 2025-11-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10 |
| 2026-01-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17dhLwK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为:项目主要建设锻造车间、机加车间、办公楼、库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购置气锤、油压机等配套设施56台套,达到年生产加工钛材1000t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为:项目主要建设锻造车间、机加车间、办公楼、库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购置气锤、油压机等配套设施56台套,达到年生产加工钛材1000t产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材料钛锭或钛方,首先用打磨机对物料进行修磨,去除表面氧化皮或裂纹等,打磨机设置三级沉淀池1座,打磨废水循环使用,打磨后的产品经电加热后利用锻压机、液压机将加热后钛材压制成所需要规格,成所需规格,再经退火后,视表面情况部分再次修磨后得到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钛锭或钛方,首先用打磨机对物料进行修磨,去除表面氧化皮或裂纹等,打磨机设置三级沉淀池1座,打磨废水循环使用,打磨后的产品经电加热后利用锻压机、液压机将加热后钛材压制成所需要规格,成所需规格,再经退火后,视表面情况部分再次修磨后得到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废水综合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高B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沿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打磨喷淋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打磨粉尘经水雾喷淋除尘系统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简排放,抛丸机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简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切割、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沿高于屋顶的排烟道排出,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标准要求。 (三)加强噪声防治。项目运营期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建设防震沟、设备定期维护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工作。做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贮存,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清运处置;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循环水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外售;布袋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五)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积极全面的采取节能、降耗、减污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3.1、污染治理措施 本次二期主要是对520千瓦电炉两台、800吨快锻压力机一台、液压站一套、3吨机械手一台进行验收,故不涉及废气、废水,仅仅涉及噪声和固体废物。 3.1.1、噪声 本项目最主要的噪声设备为电炉、快锻压力机、液压站设备运行时发出的噪声,设备均在1号车间。企业夜间不生产,主要通过生产车间建筑隔声、基础减震、设备润滑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3.1.2、固废 项目运行过程中仅涉及少量的生产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快锻压力机产生氧化皮、及液压站产生的费液压油危险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 快锻压力机产生的少量氧化皮,约4.0t/a,和现有项目一般固废一并收集存储,定期外售。 (3)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约0.005t/a。经现场核查,建设单位在1号车间西北角位置已有约15m2(长×宽×高约为5m×3m×2.5m)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座,其内部地面硬化,且刷有防渗涂料,废乳化液、废机油以及废液压油分别用带盖的密封容器承装,底部设置带围堰托盘,承装容器上均有标签,对应位置墙上有标识,管理制度已上墙,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内部挂有台账,外墙上有标志和标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为房中房,故做到了“四防”,建设单位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及时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中,台账记录完善,已和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定期交由********公司回收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应该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在投入生产和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领取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等排污。 五、《报告表》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才开工的,应在开工前将《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和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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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电炉、快锻压力机、液压站设备运行时发出的噪声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声功能区标准 | 设施设备在厂房内,快锻压力机、液压站设备基座均为减震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南、北侧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因为企业夜间不生产,故夜间不做监测和评价;另外,厂界西侧为山体,东侧紧邻其他企业厂房,不具备条件,故不监测。 |
| 1 | (三)加强噪声防治。项目运营期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建设防震沟、设备定期维护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现场调查表明,本次验收范围涉及的氧化皮屑将其收集,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更换时将其收集后暂存与1#车间西北角位置设置约15m2(长×宽×高约为5m×3m×2.5m)的封闭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内,其内部地面硬化,且刷有防渗涂料,废液压油用带盖的密封容器承装,底部设置带围堰托盘,承装容器上均有标签,对应位置墙上有标识,管理制度已上墙,危废间内部挂有台账,外墙上有标志和标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为房中房,故做到了“六防”,建设单位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及时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中,做好台账记录,已和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定期交由********公司回收处置,台账记录完善。 经核查,一般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就及现行环保政策要求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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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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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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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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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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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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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