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南日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南日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位于南日岛东部,地理位置详见图1。
(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实施沙滩养护修复工程、大峤山山体修复修复工程以及海岛空天地海立体监控体系建设工程。沙滩养护修复工程包括东户岸段与浮叶岸段,岸滩环境整治面积25.80公顷;大峤山山体修复工程治理总面积约1.23公顷;依****服务中心建筑,搭建由综合管理平台、全岛视频监控系统、****中心及配套供配电系统构成的海岛空天地海一体化立体监控体系。
本项目计划施工周期14个月,总投资5618.56 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笏石街道鲍鱼科技产业园2楼号4****集团
联系人:黄少军
电话/传真:0594-****908
电子邮箱:****@163.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
环评机构:自****研究所
地址:****大学路178号
邮编:361005
四、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分析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
(2)调查和分析建设项目周围生态环境现状
(3)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分析项目建设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5)提出减小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6)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7)提出环境管理要求与环境监测计划。
(8)明确工程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向公众征询以下意见: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的接受程度、对利益受到影响的处理意见、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2、公示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list/1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环评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3)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上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