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0日
项目概况:****拟投资1300万元,项目租赁位于**市**区山王镇的******公司厂界内闲置厂房及空地,租赁厂房面积约2000平方米;**钢结构生产车间一栋,建筑面积1176平方米,**钢结构半成品库房一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购置轻质抹灰石膏生产线、嵌缝膏生产线、砂浆生产线、普通建筑填料生产线、生态建筑填料生产线、重质抹灰石膏生产线共六条,并配套建设筒仓、环保等公用工程等。项目达产后年产30000吨轻质建筑材料。项目已取得八****委员会备案文件,项目代码:****。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方案进行设计和建设,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上料和搅拌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筒仓仓顶安装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他筒仓顶部安装收尘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委托清掏农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及其包装桶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联系方式:传真:055****6787;电话:055****6787
联系地址:**步行街内****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