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9日
展开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9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农机装备(二批次)采购****农场)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撮镇镇**裕隆农机大市场 A0-1 幢 104、105
成交金额:7.32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2026年农机装备(二批次)采购****农场)
采购范围:购置旋耕机5台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交货及安装期限:5日历日
质量要求:合格,产品质量符合企业、行业、国家规定及合同相关要求、采购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9509,电子邮箱:****@a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与**路**
联系人:吴主任、古主任
电 话:0551-****6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人:**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人:曹晨晨、羿志朋
电 话:0551-****9509、****3826
E-mail:****@ah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