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主动提出取消医**点,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冀医保规【2023】7号)通知要求,****服务中心受理其取消医**点的申请,并终止医保服务。
特此公告。
****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