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开发区**等五村整合安置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外)—开德西街(香山路-**路)
2、项目编号:****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4、项目标段编号:第一标段:E****005080A018****1001
第二标段:E****005080A018****1002
5、建设地点:开德西街(香山路-兴濮路)、兴濮路(绿城路-**路)、华昌路(绿城路-开德西街)。
6、建设规模:开德西街(香山路-兴濮路)长880米、道路宽30米;兴濮路(绿城路-**路)长884米、道路宽30米;华昌路(绿城路-开德西街)长473米、道路宽30米。****车行道 63000平方米,人行道18500平方米,标线7500平方米,电力排管2230米,通信排管2230米。
7、计划投资:约2100万元
8、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65日历天;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9、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10、项目类别:工程类
11、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
12、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6150.78元;第二标段:工程**费的1.2%
二、招标过程
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开发区**等五村整合安置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外)—开德西街(香山路-**路)于2026年7月1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第一标段共31家;第二标段共10家。
三、定标时间及定标地点
1、定标时间:2026年8月19日15时00分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二楼四标室
四、核查情况说明及核查后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1、核查情况:
第一标段
经核查:****公司质量员楚卫玲劳动合同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技术负责人李石国未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等证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安全员赵思琪、材料员杜晓玉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未提供有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显示项目经理李**有两个在建项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核查的投标单位不再参与定标环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剩余的入围中标候选人中抽取中标人。
第二标段
经核查:****监理中心有限公司未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韩春雨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中有失信记录。未通过核查的投标单位不再参与定标环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剩余的入围中标候选人中抽取中标人。
2、经核查后的中标选人排序(排序不分先后):
第一标段
****公司
****
****公司
**省****公司
中恒****公司
****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河****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中海****公司
第二标段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精源****公司
**省海虹****公司
****公司
五、确定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定标办法要求,定标方式为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如下:
第一标段
中标人:****
中标价:****4059.03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经理:高继磊
注册编号:豫241********02583
业绩1:跃湖路(**大道-昌圩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3月29日 金额:****2488.79 元
业绩2:**高新区科学大道雨水管网提升工程(春藤路一瓦屋李明沟)一标段
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4月17日 金额:****4446.51 元
业绩3:****中心**县国家园林城市复审提升综合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2月29日 金额:****4918.09 元
第二标段
中标人:******公司
中标价:1.11%
工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
项目总监:杨春艳
注册编号:****1550
业绩1:**市淮河路打通工程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0月13日 金额:经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结算价*1.415%
业绩2:**大街增设雨污水管线工程
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月3日 金额:393200.00元
(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略)
六、中标结果公示期 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4日
七、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公司和招标人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书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理。
八、发布媒体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原路440号
联系人:娄友杰
电 话:0393-****9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濮上路与**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张晓淑
电 话:156****3896
监督单位:****开发区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 址:**市**区**中路440号
电 话:138****9913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年8月19日
项目编号:E****005080A****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