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葡萄产业集群芒康县葡萄酒生产设备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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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建设,提升葡萄酒生产加工能力与产品品质,健全联农带农长效机制,带动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现对芒**葡萄酒生产设备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踊跃申报。

一、实施主体范围

在芒**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酿酒葡萄加工、具备稳定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市场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在县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与社会资本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25,自筹资金须足额落实并出具书面承诺;

(三)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

(四)具备健全可考核的联农带农机制,能够通过吸纳本地稳定就业、技术帮扶、等方式带动农牧民增收。

三、资金额度与支持方式

(一)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总额为900万元,自筹资金总额为1125万元;根据葡萄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方案中2026—2027年度建设方案要求,2026—2027年第一批奖补资金310万元,自筹资金715万元;剩余590万元奖补资金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分批次统筹安排,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安排后续资金。

(二)奖补标准。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审、集体决策、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实行先建后补。

(三)立项与资金分配规则。本次项目实行“先报先审、合格即排、资金用完即止”原则:

1.按申报主体提交完整合格材料的先后顺序受理并编号;

2.按编号顺序逐个开展资格审核、现场评审;

3.评审合格的拟入选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原申报顺序依次安排对应批次奖补资金;

4.当批次奖补资金额度安排完毕后,后续评审合格项目自动纳入备选库;

5.已立项项目主动放弃、逾期未开工、未通过验收或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从备选项目中按申报顺序依次递补。

(四)支持方向。对葡萄酒生产设备更新,购置刮板式提升机、振动式葡萄除梗粒选一体机、振动筛选机、蠕动泵、叶轮泵、陈酿自动充氮管理系统、前处理间优化等设备。

四、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承诺函(须明确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自筹资金足额按时到位、项目按期建成投产、严格落实联农带农责任、不重复申报财政资金等内容);

(二)项目申请书;

(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须明确新增设备产能、产品品质提升目标、带动农户户数、带动就业人数、农户增收额等核心可考核指标);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葡萄酒生产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含实施主体基本情况、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及设备清单、实施进度安排、预期效益、联农带农专项方案等);

(八)信用查询证明;

(九)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材料(项目备案证或网上备案回执);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团队资质、荣誉证书、过往联农带农成效证明等)。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递交地点:****项目办,联系电话:180****1897。

(三)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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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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