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葡萄产业集群葡萄酒研发中心实验室质量提升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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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建设,****中心科研能力与技术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产品研发能力,健全联农带农长效机制,带动葡萄产业提质增效和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中心实验室质量提升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踊跃申报。

一、实施主体范围

在芒**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葡萄酒生产加工、具备葡萄酒研发基础和稳定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市场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在县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与社会资本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3:2,自筹资金须足额落实并出具书面承诺;

(三)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

(四)具备葡萄酒研发基础,****中心****中心,拥有专兼职研发技术团队,具备开展葡萄酒工艺研究、产品开发、质量检测的基本条件;

(五)具备健全可考核的联农带农机制,能够通过吸纳本地稳定就业、技术帮扶等方式带动农牧民增收。

三、资金额度与支持方式

(一)资金规模。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总额为480万元,自筹资金总额为320万元;根据葡萄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方案中2026—2027年度建设方案要求,2026—2027年第一批奖补资金110万元,自筹资金190万元;剩余370万元奖补资金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分批次统筹安排,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安排后续资金。

(二)奖补标准。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审、集体决策、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实行先建后补。

(三)立项与资金分配规则。本次项目实行“先报先审、合格即排、资金用完即止”原则:

1.按申报主体提交完整合格材料的先后顺序受理并编号;

2.按编号顺序逐个开展资格审核、现场评审;

3.评审合格的拟入选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原申报顺序依次安排对应批次奖补资金;

4.当批次奖补资金额度安排完毕后,后续评审合格项目自动纳入备选库;

5.已立项项目主动放弃、逾期未开工、未通过验收或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从备选项目中按申报顺序依次递补。

(四)支持方向。****研发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及研发能力提升,具体包括:购置错流过滤机、土壤与植株营养测定设备、分光光度仪、真空过滤器、通风橱等仪器设备,降氧、脱醇设备,研发低醇无醇酒及起泡

酒生产研发设备,陶罐、中国风味桶、孚澳桶、小型可变容不锈钢罐等多元化陈酿中试实验设备,****研发中心科研能力和新品研发水平。

四、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承诺函(须明确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自筹资金足额按时到位、项目按期建成投产、严格落实联农带农责任、不重复申报财政资金等内容);

(二)项目申请书;

(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须明确新增研发设备数量、研发能力提升目标、带动技术培训人次、带动农户户数及增收额等核心可考核指标);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中心实验室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含实施主体基本情况、资金来源、设备购置清单、研发方向与目标、实施进度安排、预期效益、联农带农专项方案等);

(八)信用查询证明;

(九)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材料(项目备案证或网上备案回执);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团队资质、荣誉证书、联农带农成效证明等)。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递交地点:****项目办,联系电话:180****1897。

(三)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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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


1a01aabcdf8_5d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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