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建设,****中心科研能力与技术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产品研发能力,健全联农带农长效机制,带动葡萄产业提质增效和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中心实验室质量提升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踊跃申报。
一、实施主体范围
在芒**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葡萄酒生产加工、具备葡萄酒研发基础和稳定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市场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在县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与社会资本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3:2,自筹资金须足额落实并出具书面承诺;
(三)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
(四)具备葡萄酒研发基础,****中心****中心,拥有专兼职研发技术团队,具备开展葡萄酒工艺研究、产品开发、质量检测的基本条件;
(五)具备健全可考核的联农带农机制,能够通过吸纳本地稳定就业、技术帮扶等方式带动农牧民增收。
三、资金额度与支持方式
(一)资金规模。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总额为480万元,自筹资金总额为320万元;根据葡萄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方案中2026—2027年度建设方案要求,2026—2027年第一批奖补资金110万元,自筹资金190万元;剩余370万元奖补资金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分批次统筹安排,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安排后续资金。
(二)奖补标准。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审、集体决策、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实行先建后补。
(三)立项与资金分配规则。本次项目实行“先报先审、合格即排、资金用完即止”原则:
1.按申报主体提交完整合格材料的先后顺序受理并编号;
2.按编号顺序逐个开展资格审核、现场评审;
3.评审合格的拟入选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原申报顺序依次安排对应批次奖补资金;
4.当批次奖补资金额度安排完毕后,后续评审合格项目自动纳入备选库;
5.已立项项目主动放弃、逾期未开工、未通过验收或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从备选项目中按申报顺序依次递补。
(四)支持方向。****研发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及研发能力提升,具体包括:购置错流过滤机、土壤与植株营养测定设备、分光光度仪、真空过滤器、通风橱等仪器设备,降氧、脱醇设备,研发低醇无醇酒及起泡
酒生产研发设备,陶罐、中国风味桶、孚澳桶、小型可变容不锈钢罐等多元化陈酿中试实验设备,****研发中心科研能力和新品研发水平。
四、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承诺函(须明确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自筹资金足额按时到位、项目按期建成投产、严格落实联农带农责任、不重复申报财政资金等内容);
(二)项目申请书;
(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须明确新增研发设备数量、研发能力提升目标、带动技术培训人次、带动农户户数及增收额等核心可考核指标);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中心实验室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含实施主体基本情况、资金来源、设备购置清单、研发方向与目标、实施进度安排、预期效益、联农带农专项方案等);
(八)信用查询证明;
(九)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材料(项目备案证或网上备案回执);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团队资质、荣誉证书、联农带农成效证明等)。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递交地点:****项目办,联系电话:180****1897。
(三)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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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