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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哈伊高铁**站至鹤哈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路缘石、镶边石采购公告
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 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称“采购人”)省道哈伊高铁**站至鹤哈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路缘石、镶边石采购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省道哈伊高铁**站至鹤哈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路缘石、镶边石采购
1.2项目编号:****
1.3采购内容:路缘石、镶边石明细如下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含税单价(元/块) |
税率 |
预算总价(元) |
价格详情 |
备注 |
| 1 |
路缘石 |
150*370*1000 |
4000 |
块 |
58.00 |
13% |
232000.00 |
到场价 |
|
| 2 |
镶边石 |
250*120*490 |
6992 |
块 |
27.00 |
13% |
188784.00 |
到场价 |
|
| 合 计 |
420784.00 |
||||||||
1.4工期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供货指令下达后 3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总供货周期控制在2026年8-10月范围内,具体批次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5施工地点/交货地点:**省**市乌翠区
1.6其它要求:物品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
1.6.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6.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6.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准备好材料以备采购人自提,装车及卸车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6.4计量方法:以块为单位。
1.6.5验收:采购人现场验收计量。
1.6.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6.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6.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
1.6.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7付款方式及时间
1.7.1付款方式:采用先货后款,网银支付,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7.2付款时间:每月20日结算,路缘石、镶边石全部采购入库完成后办理结算,根据计量款进度陆续付款,2026年10月31日前支付结算金额85%,最晚于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420784.00元
3.1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2此预算包含采购项目价格、装车费、卸车费、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3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约定计价税率为:1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计算规则如下:
增值税专用发票:竞价价格=意向不含税价*(1+约定计价税率)
增值税普通发票:竞价价格=意向含税价*(1+约定计价税率)
3.3.1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约定计价税率)]*(1+实际开票税率)
增值税普通发票: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约定计价税率)]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无失信记录。
4.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资料
5.1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压缩在一个pdf(或压缩包)内并上传,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5.1.6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1.7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无失信记录。
6.意向供应商报名其他事项
6.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8月20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23日8时3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修改、补充材料。
6.2采购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23日9时30分至2026年8月23日10时30分,最终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意向供应商,不可进行竞价,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2026年8月23日14时30分至2026年8月23日15时30分(**时间)
7.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com)进行注册、报名;
7.4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加急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9.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代理机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9.3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0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XXXX公司****)。
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万元(含)至50万元 |
200元/次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300元/次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2000元/次 |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1‰ |
| 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
0.8‰ |
| 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 |
0.7‰ |
| 10000万元以上 |
0.5‰ |
补充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平台客服。
12.其他事宜
疑似存在关联关系的识别与处理:在采购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同意向供应商从同一单位或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或进行响应报价的;经查询证明存在关联关系的;所涉及供应商正在进行的活动应及时否决,后续不得参与该采购项目。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乌翠区**镇聚鑫民宿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8****0146
对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马先生
提出异议的时间:公告发布起7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189****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