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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筑友****公司的债权,拟依法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权金额:截至2026年4月21日,筑友****公司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45,030,00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0,656,342.06元。
债权担保措施如下表所示:
| 地区 | 债务人 | 担保措施 |
| ** | 筑友****公司 | 抵押物1:****公司名下位于**市**区钟石路10号五栋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为55767.08㎡;抵押物2:**市**区****公司名下位于****工业园两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89251.2㎡;抵押物3:******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淡水洋纳村黄沙地段两栋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22283.72㎡;抵押物4:******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区**片区**大道以西两宗国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82705.57㎡;抵押物5:******公司名下位于****工业园云谷路与月台路**一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102643.8㎡,在建工程建筑面积为52632.27㎡。 保证人:****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胡葆森。 |
本公告列****公司根据截至基准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等情况,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等数额,****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若公告中债务人、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公司对其偿债责任、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文书履行偿债责任、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债权情况、相关担保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详细查阅债权档案资料,并做调查后自行判断为准。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公司**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主体。(八)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投资者如有意向,****公司提交书面****公司报名。
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司受理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31-****5037。
联系地址:**省**市**区五一大道976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先生,联系电话0731-****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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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