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制剂室原辅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制剂室原辅料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
3、招标控制价:¥400000.00
注:采购数量为变量,按需供货,具体结算金额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 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项目预算(元) |
| 1 |
****制剂室原辅料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400000.00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被“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2)近三年内无药用原料、辅料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及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你单位于2026年8月 21 日至2026年8月 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招标公告第三部分供应商****(**市**区青年大道阳光瑞城5栋1718)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 日09时3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青年大道阳光瑞城 5栋1718)。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9 月1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市**区青年大道阳光瑞城 5栋1718 )标书代写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4.1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如果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投标说明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青年大道503号
(3)联系人:杨女士
(4)电话:0735-****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区青年大道阳光瑞城 5栋1718
(3)联系人:黄丹、王辅文
(4)电话:0735-****316 134****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