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开处置**省成****公司等2户不良资产公告
****【**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处置所持有的【**省成****公司等2户债权】,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28,994.31】万元,包含债权【2】户,涉及本金【23,964.30】万元,利息【5,030.02】万元。资产包内债权资产金额的截止日为【2026】年【6】月【16】日,分布在【**】省的【**市】。
具体分布见下表:
|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抵押/担保情况 |
当前资产状况 |
| 1 |
成****公司 |
**市 |
人民币 |
119,990,000.00 |
21,421,196.5 |
/ |
1、******公司持有的位于**区**北二街36号的房产抵押,房产面积2560㎡;2、******公司持有的位于**区总府街1号的房产抵押;3、**南****公司提供****办事处圣景路的42391.17㎡的住宅用地;4、**第三大街****公司提供位于**区**东路39号的3944.69㎡的商业用地;5、林桂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1、部分出租 2、部分出租 3、闲置 4、闲置 |
| 2 |
**德****公司 |
**市 |
人民币 |
119,653,000.00 |
28,878,997.18 |
/ |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资产包内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网站http://sales.****.cn/coamc/查询,****公司交易联系人接洽查询。
****【**省】分公司
联系人:雷女士/汪女士
电话:028-****3378/028-****3892
手机:186****6035/138****3581
邮箱:leizhongyu@coamc.****.cn/wangsicen@coamc.****.cn
地址:**市**区人民中路二段35号中银大厦30楼-32楼
邮编:61000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7226(****纪委办公室);【028-****3871】(****【**省】分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总局【**】监管局 电话:【028-****5772】
财政部【**】监管局 电话:【028-****270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
特此公告。
****【**省】分公司
【2026】年【8】月【17】日
标的资产清单
【**省成****公司2户债权】内各项资产明细如下:
标的资产清单A: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基准日:2026年6月16日
|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抵押/担保情况 |
当前资产状况 |
| 1 |
成****公司 |
**市 |
人民币 |
119,990,000.00 |
21,421,196.5 |
/ |
1、******公司持有的位于**区**北二街36号的房产抵押,房产面积2560㎡;2、******公司持有的位于**区总府街1号的房产抵押;3、**南****公司提供****办事处圣景路的42391.17㎡的住宅用地;4、**第三大街****公司提供位于**区**东路39号的3944.69㎡的商业用地;5、林桂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1、部分出租 2、部分出租 3、闲置 4、闲置 |
| 2 |
**德****公司 |
**市 |
人民币 |
119,653,000.00 |
28,878,99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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