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6****本级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封闭式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
采购包名称:采购包1
采购人名称:****本级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沈****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155****1011
二、成交供应商| **** | **省**市**区**市**区同升街道汇金路877号嘉华智谷产业园Q1、A2、A3栋515 | 2000.00 |
服务需求:
(1) 服务名称: 政府采购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
报价单价(元): 5263.16 数量: 1 报价优惠: 折扣率38.00% 优惠价(元): 2000.00
服务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拟招标5家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小型零星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服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给水、配电、源头、污水厂、泵站、水利工程及其他类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
服务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拟招标5家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小型零星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服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给水、配电、源头、污水厂、泵站、水利工程及其他类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一)服务项类型: 服务内容 服务项名称: 政府采购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 服务项对应的描述: 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拟招标5家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小型零星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服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给水、配电、源头、污水厂、泵站、水利工程及其他类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
(2)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总体要求
报价单价(元): 0.00 数量: 0 优惠价(元): 0.00
服务内容: 1.应征集单位要求,参加征集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2.应征集单位要求,到现场核实工程量。 3.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 采购框架协议》约定履行务,完成项目服务,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4.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任务。接受征集单位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热线及现场支持:0.5小时 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 6.依据本项目需求和征集单位要求,供应商应在特定阶段加派项目组成员之外的供应商人员赴施工现场或征集单位指定办公地点,提供服务。 7.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量清单若出现缺项漏项,每出现一处罚款1000元,此种情况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对于由于工程量清单编辑出现错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包含但不限于修订清单所产生的 一切费用、由于清单无法调整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等)
服务标准: 1.应征集单位要求,参加征集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2.应征集单位要求,到现场核实工程量。 3.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 采购框架协议》约定履行务,完成项目服务,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4.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任务。接受征集单位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热线及现场支持:0.5小时 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 6.依据本项目需求和征集单位要求,供应商应在特定阶段加派项目组成员之外的供应商人员赴施工现场或征集单位指定办公地点,提供服务。 7.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量清单若出现缺项漏项,每出现一处罚款1000元,此种情况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对于由于工程量清单编辑出现错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包含但不限于修订清单所产生的 一切费用、由于清单无法调整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等)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3) 服务名称: 服务标准
报价单价(元): 0.00 数量: 0 优惠价(元): 0.00
服务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服务标准: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4) 服务名称: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报价单价(元): 0.00 数量: 0 优惠价(元): 0.00
服务内容: 1 .清退规则:除《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19条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外,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 承担任何责任:(1)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关系 ;(2)入围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甲方指 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解除合同关系;(3)入围供应商资质或资格吊销或降低,解除合同关系;(4)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2 .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其余情况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再补充征集供应商。
服务标准: 1 .清退规则:除《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19条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外,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 承担任何责任:(1)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关系 ;(2)入围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甲方指 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解除合同关系;(3)入围供应商资质或资格吊销或降低,解除合同关系;(4)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2 .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其余情况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再补充征集供应商。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