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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 1 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2026 年**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与补遗,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一)近年财务状况要求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 “七、资格审查资料” 之 “(二)近年财务状况” 第 2 条约定: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二)相关承诺书内容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 “七、资格审查资料” 之 “(四)相关承诺” 第 2 条 “设计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原文表述有误,现修正为: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我方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绝不擅自更换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1. 本补遗文件发布时间距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满足 15 日以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限规定,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作调整。标书代写
2. 招标文件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其余条款、格式及要求均保持不变。
3.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收悉本补遗内容,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77-****79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师
联系电话:0877-****660、151****1684
时间: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