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026〕23号
****政府关于****和阳路(**路—丰邑路)建设工程(**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3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政府关于****和阳路(**路—丰邑路)建设工程(**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3批实施方案)的请示》(徐政报〔2026〕1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和阳路(**路—丰邑路)建设工程(**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3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华山镇、**街道。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0.4324公顷(全部为耕地);建新区总规模0.436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0.420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3880公顷)。 二、同意**将位于**街道的0.4366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将批准的0.4366公顷建设用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和阳路(**路—丰邑路)建设工程。 三、以上共计批准建新区总规模0.436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0.4208公顷,征收土地0.4366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四、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六、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