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新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部署,巩固提升我县试点建设成效,****中心由 “基础代办型” 向 “综合赋能型” 转型,健全 “服务中心 + 辅导员” 基层服务体系,******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水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遴选 2026 ****中心承建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县 2026 年新型****服务中心承建主体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通过县级验收
3.资金支持:省级财政扶持资金 10 ****政府购买服务,按项目进度及验收结果拨付)
4.实施单位:****
二、遴选对象**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评定为县******社(联合社)示范社。
三、承建主体准入条件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一)主体资质合规合法1.在**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县级及以上示范社资质;
2.****银行账户,实行独立财务核算;
3.无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非法集资、安全生产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1.规范设置会计账簿,可独立完成账务处理或拥有稳定**的代理记账机构;
2.******社成员账户管理、年度报告填报、税务申报等业务;
3.内部章程、议事决策、盈余分配、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三)服务能力与硬件条件达标1.承诺派驻不少于 3 名****农经站固定办公,******社登记、财务代办、政策申报等业务;
2.服务中心负责人具有3 年及以上 “三农” 工作经验,熟悉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具备项目统筹与运营管理能力;
3.配备电脑、农经管理软件、家庭农场随手记 APP 等软硬件,具备线上线下常态化服务条件;
4.******社、家庭农场,在政策咨询、运营代办、培训对接等方面具备成熟经验。
(四)服从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局、县农经站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配合核查、考评、验收等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
四、服务内容与量化目标承建主体合同期内完成以下硬性任务:
1.规范财务核算、运维四级示范社平台,服务**社不少于 100 家;
2.****农场 “一码通”、随手记 APP,****农场不少于 300 家;
3.代办示范社、示范农场、典型案例申报,不少于 10 次;
4.组织农机、植保、农资、金融供需对接,不少于 10 批次;
5.开展空壳社注销、异常清理、风险排查,不少于 10 次;
6.建立辅导员名录库,开展培训并常态化下沉点对点帮扶;
7.组织政策、财务、运营培训,搭建产销、融资对接渠道,补齐产销与品牌服务短板;
8.配合推进 2026 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项目,完成上年度项目整改;
9.建立服务台账、回访、评价、价格公示内控体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向经营主体重复收费;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合规拓展市场化涉农服务。
五、申报时间及报送要求1.申报时间:2026 年 8 月 19日 —2026 年 8 月 26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县****管理站(兴源路与宁新路交叉口东南 40 米)
3.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同步报送电子版;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六、申报材料清单1.《**县新型****服务中心承建主体申报书》(附件);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主体发展简介(成立年限、产业规模、服务业绩);
5.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财务、档案、服务流程、回访投诉等);
6.负责人及 3 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简历、从业佐证材料;
7.县级及以上示范社牌匾、荣誉表彰等佐证材料;
8.其他体现服务能力与竞争优势的补充材料。
七、评审流程1.现场核查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建 3 人或 5 人专家评审组,开展实地核查、资料审核、综合打分,择优确定拟承接主体;
2.网上公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建主体并签订服务合同。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赵林裕
联系电话:136****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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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