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365号)、《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2017〕255号)、《****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的通知》(**〔2019〕8号)的规定,我单位于2026年8月组织了国浩房地产中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验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国浩房地产中国﹒****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区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6年8月2日
五、公示期间有意见及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158 2613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