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管委会办公区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管委会办公区房屋租赁、 1项、 预算金额 3,852,596.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96.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委会办公工作正常运行,本项目需在**经开区租赁****区管委会固定办公场所,并包含配套物业服务保障、房屋装修装饰及设施设备费用。 对租赁办公场所需求具体如下: 1.房产权属清晰,为独立产权,无法律、债务及产权纠纷; 2.房屋使用面积不低于9100平方米,若为多层或高层建筑,楼层需连续;不存在拆分出租,且需相对独立;房屋内部功能划分完整,具备常规办公布局,配套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可满足多部门集中办公、大型会议、业务办公、内部业务办理等政务需求; 3.位于**市经开区范围内,房产周边交通配套齐全,房屋直线距离1000米(含)范围内有已开通3条以上并已在运行的公交线路; 4.房屋****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要求,能满足采购人办公需求且达到正常使用的状态,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以及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5.需与现有政务服务工作配套服务保持延续性。房屋需具有独立的通勤电梯、空调等配套设施,配套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建设标准。采购人无需投入资金进行装修改造,可拎包入住。 经详细考察和逐一比对,在**市经开区内,仅有****公司名下位于明月路1号综合楼1-12层整栋办公主楼、宏桥小区配套附属用房能够满足该项目用房的全部需求,暂无可替代的其他租赁房源。且上述两处****区管委会固定办公场所,内部装修、线路、机房、会议室、****机关标准一次性建设到位,无需财政额外投入装修、改造、设施添置费用,可直接持续使用,保持现有工作配套服务的持续性。若更换其他房源,需投入大额财政资金开展整体装修、电路改造、会务系统安装、办公区域隔断施工,财政成本极高,且搬迁期间将造成全区政务工作停滞、档案转运风险、群众办事中断。上述资产权属人为****公司,委托运营管理单位为****,由****全权负责****公司名下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项目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故拟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有********委会办公区房屋租赁项目。
名称: ****
地址: ******开发区宏**街53号宏桥小区5栋1层1号
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7日
无
联系人: 谢女士
联系地址: **市**区明月路151号
联系电话: 185****2228
2.财政部门联系人: 夏勇智
联系地址: **市明月路1号
联系电话: 082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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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