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中央景观大街地块临时种植采摘园招商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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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链接:https://ljs.****.cn/#/projectToManageDetail/eeda003f15ea3d5813fdb6c53ade314c.html

项目名称

**市**区中央景观大街地块临时种植采摘园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

(分成比例,

占10的比例)

1.5(1.5/10)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8月2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8月26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资产概况

本次招商标的为**市**区中央景观大街地块,招商方(********公司)就中央景观大街地块临时种植采摘园商业项目公开招募**投资商。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商明细。

项目地块概况

(1)地块位置:****侧、**大街北侧、****广场西侧、绿地交投●中央公园东侧,紧邻白石湖核心景区,区位客流优势突出。

(2)地块规模:总用地约 23 亩,其中建设用地约 3 亩、耕地约 20 亩。本公告所列面积为预估约数,地块最终实际面积以正式签订合同载明的实测面积为准。

(3)地块现状:现状为积水荒地,局部被周边项目占用为施工道路,环境脏乱闲置,亟需临时业态整治利用。

(4)政策说明:中央景观大道市政**项目属政策禁止类项目,无法实施永久市政工程,本次开发为临时经营性业态,**期限有限。

详细资料****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查阅。

资产招商明细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亩)

建设期

**期限

用途

挂牌价格

(占10的比例)

交易保证金(万元)

**市**区中央景观大街地块

23

3个月

5年3个月(建设期不计入经营分红核算周期)

20 亩种植采摘园(地块东侧);2亩精品花卉一条街(地块西侧建设用地);1 亩配套停车区(地块中部)

1.5

30

备注: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

5.查看标的联系人:闵经理,联系电话:139****9358。

一、招商方承诺

本招商方拟招商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招商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招商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招商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商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招商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招商方简况

招商方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

********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大道588号**江语湖15号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管诗谈

注册资本

41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77441X1

经营规模

/

****商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政府****委员会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类型

会议纪要

批准文件名称

****2026年第七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文号

钦滨阅〔2026〕12 号

批准日期

2026年7月8日

三、交易条件与投资商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分成比例,

总比例为10)

1.5

价格说明

分成比例,占10的比例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需缴纳30万元交易保证金,成功**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期

总**周期5 年 3 个月,其中包含 3 个月地块建设期(建设期不计入经营分红核算周期),期满若无政策调整可另行协商续约事宜。

与招商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投资商在被确认为投资商后,****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所集团按交易申请与承诺书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投资商另行支付)。逾期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2.投资商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与招商方签订项目**合同(详见附件)。

投资商须承诺事项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已了解招商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投资商资格条件

投资商资格条件

1.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严重失信、行政处罚记录;

2. 具备农业种植、文旅采摘、花卉商业综合体相关项目投资运营经验;

3. 具备足额自有资金,可独立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全部投入,报名需缴纳30万元交易保证金,成功**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报名所需

提交材料

企业法人:

1.交易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同类项目运营业绩材料;

6.投资方案预案;

7.保证金转账凭证;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1.除交易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确认书、同类项目运营业绩材料、投资方案预案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意向投资商通过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市**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金融大厦2楼。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项目规划建设内容

投资商全额出资完成地块整体规划、建设、运营,三大功能分区统一打造,其中包括:

(1)20 亩种植采摘园(地块东侧):融合果蔬种植、四季采摘、网红景观打卡、亲子研学、小型萌宠乐园为一体,打造****基地;

(2)2亩精品花卉一条街(地块西侧建设用地):****商铺、花艺展销、绿植零售,打造本地特色花卉商业街区;

(3)1 亩配套停车区(地块中部):配套标准化停车位,配套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停车场统一管理,满足商户、游客停车需求。

2.**核心条件

(1)**期限

总**周期5 年 3 个月,其中包含 3 个月地块建设期(建设期不计入经营分红核算周期),期满若无政策调整可另行协商续约事宜。

(2)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资商参与本项目报名阶段,须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投资商与招商方签订正式**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自动全额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期满无违约、场地完整交还后无息退还;出现约定违约情形,招商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3)收益分红比例[按年度经营总收入分配(税后)]、交易底价与相关规则

①收益分红比例(最终分成比例以成交价为准):

**第 1 年: 招商方:投资商 = 1.5:8.5

**第 2、3 年:招商方:投资商 = 2:8

**第 4、5 年:招商方:投资商 = 2.5:7.5

②交易底价:以第一年招商方分成比例(1.5)为底价

③竞价规则:加价幅度为每次0.1,正向竞价

④递增规则:

**第 2、3 年在第1年成交价的基础上增加0.5;

**第 4、5 年在第2、3年的基础上增加0.5

(4)营收保底要求

投资商承诺项目年度经营总收入不低于 100 万元;若当年实际营收不足 100 万元,招商方有权立即终止**、收回地块及全部地上附属设施,并全额没收 30 万元履约保证金。

3.**运营模式

(1)全额投资建设:投资商承担项目全部建设投入、运营成本,承担建设、经营全周期安全生产、环保、用工、法律等全部风险与费用;

(2)统一品牌运营:投资商组建专属经营团队,以********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指导、监督、财务核查;

(3)财务审计结算:每**年度结束 30 日内完成营收对账,年度结束 3 个月内共同****事务所审计,按审计结果多退少补完成收益分成。

4.**双方主要权责

(1)招商方(********公司)

①提供权属合法完整的国有土地,配合办理项目临时经营相关手续;

②按约定比例收取年度经营分红,有权随时查阅、复制项目财务账簿、合同、发票等经营资料;

③对项目安全生产、合规经营、财务真实性开展常态化监管,对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并按约定追责。

(2)**投资商

①全额出资完成地块建设、配套设施采购,自主制定经营方案并落地运营;

②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环保审批、安全生产等全部经营证照,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③如实申报全部营业收入,不得隐瞒、虚报营收;足额完成年度 100 万元营收保底要求;

④无条件配合招商方日常监管,按期完成整改要求,承担全部经营违规产生的罚款、赔偿等损失。

5.违约相关约定

(1)投资商成交后30日内,拒不签订正式**合同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拒不配合招商方合理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的,按 8000 元 / 次扣除年终分红;

(3)隐瞒、篡改营收数据、财务造假影响收益核算的,单次扣除 10 万元年终分红;第二次查实直接解除**,全部损失由投资商自行承担;

(4)因****政府责令停业、吊销证照的,所有行政处罚、招商方收益损失均由投资商全额赔偿;

(5)因城市规划调整、政府收储、政策变动、不可抗力提前终止**的,投资商需 20 日内清理场地交还招商方。投资商已投入的全部投资成本自行承担,地上附着物处置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招商方对场地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保证金。

6.其他说明

(1)**双方权利义务、细化核算规则、完整违约责任以正式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2)投资商自行承担踏勘、方案编制等全部前期费用。

(3)招商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相关安排,本次招募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7.其他约定详见附件项目**合同(范本),解释权归招商方所有。

8.****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762。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300,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8月26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商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

4.投资商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经营权承包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交易所集团和招商方的黑名单,且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交易所****公司

账号

811********0013779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于备注或附言正确填写项目编号“****”,如因填写项目编号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方式

1. 标的成交后,投资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集团在收到招商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至招商方指定账户,在项目**期满后付清相关费用、场地完整交还并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按约定无息退还。

2. 未成交的意向投资商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投资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投资商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招商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招商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商违****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商未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应价(有其他报名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投资商违反其在申请报名、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投资商提交交易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包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7)意向投资商被确认为投资商后,明确表示放弃承包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投资商被确认为投资商后在公告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经营权承包合同的;

(9)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投资商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商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 项目**合同(范本)

2. 交易申请与承诺书

3. 标的状况确认书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投资商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商或招商方通知终止挂牌。

有合格意向投资商,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商

****集团通知该意向投资商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招商方签订经营权承包合同。

有合格意向投资商,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商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钟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193****7713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762

交易机构传真

0771-****627

联系地址

1.****市**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金融大厦2楼

2. ****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旁)9楼。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交易所****公司****交易所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集团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集团官网(www.****.cn)及第四产权(www.****.com****集团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交易所****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交易所****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交易所集团。

附件:交易申请与承诺书.docx 附件:项目**合同.pdf 附件:标的状况确认书.docx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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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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