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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安****排水防涝整治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社区,**排水防涝整治工程,项目采用大开挖方式埋设排水管道,施工期需在河道内设置围堰挡水,施工期围堰在递铺港中临时占用水域面积588m2,临时占用水域容积1764m3,属于重要河湖。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
联系方式:0572-****471
申请人:****执法局;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安****排水防涝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2、《安****排水防涝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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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