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保区内****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县黄花镇大元路黄花综合保税区综保大楼4楼 供应商(乙方): 中通益万嘉(长****公司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临空区块黄花镇黄花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平台大楼三楼315-481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年合同总价****5524.94元。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1.本项目服务范围为: (1)建筑物:监管仓库、检疫处理用房、北卡口、冷链仓库1-7号栋、标准厂房1-11号栋、标准仓库1-14号栋、A****中心及A区二期垃圾站、A区老垃圾站、A****中心等。 (2)A区一期、A****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边界至墙根地坪、建筑之间内部道路及地坪等。 (3)A区一期、A区二期范围内绿化等。 以上服务范围如有调整,中标人应按采购人书面要求及时调整实施;涉及价款、服务期限变更的,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车行道:人工保洁,机械清扫、洒水、冲洗; (2)人行道及人行道至墙根:人工清扫、人工保洁、人机协作冲洗; (3)压缩式垃圾站维护、清洗保洁; (4)绿化养护:维护范围内所有绿化的修剪修枝、打药杀虫、补种施肥、清扫、冬天防冻除雪、除杂、垃圾清理及转运等工作; (5)建筑物室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公共设施维护服务等; (6)北卡口、A****中心外墙清洗服务; (7)围网外3m范围内砍青除杂等。 (8)报刊信件收发、代寄、代领邮件、包裹、协助大型活动组织、协助临时指派任务。 (二)服务总体要求 1、环卫保洁: 1.1 平面保洁:****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道至建筑物墙根、桥、空坪隙地以及道路两厢平面内垃圾清除,垃圾桶、隔离护栏、休息椅等保洁。 1.2 立面保洁: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公益广告牌、庭院灯、路名牌、休息椅、配电箱、电线杆、路灯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交接箱、公交车站牌、消防栓、桥侧面、的清洁维护。 1.3清扫保洁 1.3.1办公公共区域、走廊、**、护栏、楼梯、公共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室以及其它****停车场)的日常卫生清洁: (1)保洁服务周到,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 (2)责任明确,有详尽的卫生保洁标准和管理措施。 (3)垃圾收集及清运。垃圾要做到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外运出物业范围区域(须保证不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 (4)清洁用具、用品(铁锹、扫帚、拖把、抹布、保洁布、84消毒液、洗衣粉等)、公共卫生间易耗品由成交供应商购置并承担费用。 (5)室内玻璃、窗户以及窗帘每季度要擦洗一次。 (6)如遇冰雪天气要及时清扫屋顶及地面的积雪。 1.3.2园区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2)上岗时,管理人员须佩戴工号牌,清扫人员必须根据季节按要求穿戴有安全标识的环卫工作服,戴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夜间作业必须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和强反光背心。 (3)作业时,不得将垃圾从泄水板上扫过。不得将清扫垃圾往非责任区外倾倒。 (4)服务区域范围内每周要 2 次全面铲清地面口香糖残渣及牛皮癣。 (5)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泄水井边。 (6)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理,三个小时内必须恢复路面整洁(大面积污染除外)。 (7)上路后将责任路段普扫之后沿路段巡回保洁。 (8)雨天,必须穿戴有安全标志的雨具,并在雨后两个小时内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泄水井表面污物。 (9) 落叶季节,及时清扫(先清白色垃圾后再清扫落叶),严禁焚烧。 (10) 雪天,及时清除冰雪并堆放在**处,未用融雪剂的可倒入经勘查后不影响生产生活和通行的地域。 1.3.3人工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车行道、人行道、泄水孔不得因垃圾或泥沙而堵塞、边沟等整洁,路缘石、路面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2)无积存泥沙、无油渍痰迹、无口香糖、无裸露垃圾和废弃物, 路面设施、地面无张贴、喷涂小广告等。 (3)出现垃圾随扫随清,并及时倒入保洁车或就近的垃圾站。 (4)普扫范围要求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不得漏扫。 (5)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6)工作完成后,保洁车须做到干净整洁、见原色, 其他清扫工具放回环卫工具房或指定区域。 1.4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 1.4.1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要求 (1)路面机洗应在晚上 10:00 时至次日凌晨 6:00 时进行,禁止白天强力冲洗作业(即夏季 6:30,冬季 6:00 以后)。2℃(含 2℃) 以下桥面洒水和 0℃(含 0℃)以下路面洒水清洗作业必须科学调整控制冲洗作业的时间和方式,确保路(桥)面洁净度。如果确有污染需要冲洗作业时,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冰,保证安全。 (2)白天定时洒水降尘、降温,高温季节适时增加洒水次数)。 1.4.2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规范 (1)高压水车每车每段 20 万平方米,半挂水车为每车每段 15 万平方米,单机水车(5 吨)每车每段为 10 万平方米。 (2) 要保持车身整洁、干净, 按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冲洒,每年进行一次车身做漆和保养。 (3)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上水截阀、喷嘴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 根据不同作业需要,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和摆放安全栅栏。夜间作业在 0:00-6:00 时,严禁使用汽车警示音乐器,不得扰民。 (5)加水时必须到指定消防栓取水,不得浪费水,不得破坏消防栓设施或其他市政设施。 (6)遇到突发性污染时,要及时配合人工进行清理、无特殊情况应在三个小时内恢复路面整洁。 (7)作业完毕后,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冬季作业完毕后,把全车各截阀打开放净水,防止冻裂部件。 (8)车辆定点作业或加水时,必须在后方摆放安全栅栏,开启警示灯。 1.4.3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质量标准 (1)冲洗作业时先道路中央及护栏、后人行道、再边沟,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缘石无沉积泥砂,人行道地面见本色,车速不超过 20 公里/小时,严禁高速冲洗。 (2) 冲洗作业时,必须文明作业,遇过路行人应减速提示,不得扰民。 (3)冲洗作业后,道路及隔离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路面整洁、无沉积物,人行道地面无污迹。 1.5 立面保洁维护 1.5.1立面保洁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上午:7:00-12:00 下午:14:00-18:00 1.5.2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规范 (1) 包括道路及**范围内公益广告牌、庭院灯、路名牌、旗杆、休息椅、配电箱、电线杆、路灯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交接箱、公交站牌以及消防栓等的清洁维护。 (2)作业人员需着工装,佩证上岗,服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礼貌,工具配备齐全。 (3) 作业人员在使用药剂时,要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4) 作业人员使用“先生(女士)为城市洁净、清秀、靓丽, 请不要乱贴、乱写广告,谢谢! ”等文明劝导用语。 1.5.3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质量标准 (1)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做到美观、**、整洁一致。 (2)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人员对责任路段立面清理做到日清日毕,上午日常清理,下午保洁维护,重点污染区域加强重点维护。 (3) 作业范围内的各种设施应以药水清理为主;采用油漆粉刷的要做好油漆调配,使之与原色保持一致。 1.6垃圾箱维护 1.6.1 垃圾箱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垃圾箱清掏清洗擦抹每天不少于两次,必须在上午 9:00 和下午4:00 之前完成,繁华路段及人流密集地区视情况适当增加清掏、清洗次数。 1.6.2 垃圾箱维护保洁作业规范 (1)保洁人员必须根据季节按要求穿戴有安全标识的环卫工作服,戴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等作业。 (2) 垃圾箱的外罩和容器要轻拿轻放。不锈钢垃圾箱需用专用刷子清洗,不准用有可能损坏箱体的工具刷箱。 (3) 要先用清洗剂刷洗,再用**冲洗,最后用布擦拭干净。 (4) 垃圾箱有专人管理,垃圾每天清除,无满溢、无污水溢出。 (5) 垃圾箱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摆放,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不得随意乱倾倒垃圾。 1.6.3 垃圾箱维护质量标准 (1) 垃圾箱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 (2) 垃圾箱内不满不冒,周围无堆积垃圾和杂物,清掏的垃圾,倒入保洁车或附近的垃圾站,不得随意倾倒。 (3)清掏完后要清洗箱体,保持箱体干净整洁无污物,并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 2、绿化维护(仅针对园林作业范围): 2.1 绿化植物维护:对公共绿地内绿化植物进行除草、浇水、施肥打药、修剪、防治病虫害、补种、时令花卉栽种及效果保持、死亡植物更换、植物保护措施等维护。 2.2 公共绿地环卫保洁:对公共绿地内垃圾清扫、清理;对路面人工清扫、洒水。 2.3 公共绿地范围内市政维护:用电维护(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用水维护(绿植喷灌等给排水系统运行维护)。 2.4 绿化维护作业标准 2.4.1绿化管理标准 (1) 树冠完整、**、茂盛、骨架均匀;乔木枯枝、病枝及时修剪、去除;树木不发生明显倾斜,不遮挡交通标识,与管线保持安全距离;行道树不影响行人通行,停车场乔木不影响车辆停放。 (2)行道树、绿化内的乔木及独株灌木无死株、缺株;地被灌木和草坪无死株、缺株、黄土裸露。 (3)及时对绿篱、花灌木进行修剪(花灌木、绿篱造型整齐、一致美观**);及时修剪清除宿根花卉残叶和花后残花。 (4)及时对行道树、绿化内的乔木、独株灌木的地脚枝、树生枝进行清理。 (5)乔灌木树撑规范,保湿布整洁,移植养护期满后及时清理拆除。 (6)及时防治病虫害,合理施打药剂,遇暖冬季节,应增加打药次数。 (7)多年生花、草、乔、灌木冬季施肥和生长季节追肥各不少于一次。 (8)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景观效果的枯枝落叶,冬季进行绿化大扫除工作。 (9)树木每年冬至前刷白一次(含绿地中乔木及独株灌木,刷白高度 1.3 米);保护热带植物过冬安全,视温度进行捆扎,气温低于 5 摄氏度对热带植物进行包裹。 (10)对时令花卉进行及时更换,按要求报送轮次换花方案,并按审核意见调整并实施。 (11)花卉枯萎或稀疏未及时处理的。 (12)绿化内无踩道、无未经允许设置的通道。 (13)对占绿毁绿行为及时处理,上报业主单位、行业部门和通知执法部门。 (14)底层植物无明显杂草(杂草不高于 10cm,更不能发生开花结籽现象)。 (15)草皮修剪平整,草坪高度保持在 5cm 左右,乔、灌木与草皮间隙 5-10㎝。 (16)抗旱保苗工作安排得当,保护苗木的干湿度合理。 (17)抗击自然灾害、应急速度快。 (18)及时清理绿化内的一枝黄花、福寿螺、红火蚁等外来入侵物种。 (19)树穴内、绿化带、花坛内无污垢、无严重叶面积尘、无垃圾;绿化护栏干净、无积尘、无牛皮癣; 花箱无积尘、无牛皮癣;树池盖板干净、平整、无破损缺失。 (20)配备流动垃圾收集车收集绿化垃圾,并将绿化垃圾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2.4.2设施设备及秩序保洁管理标准 (1)园灯、园椅、垃圾箱等景观设施干净整洁、无积尘,破损及时维修或更换;及时清理牛皮癣。 (2)及时清洗因作业污损地面;做好花箱的日常维修、擦洗、除锈、刷漆及损坏更换等。 (3)早晨 8:00 点前完成铺装面清扫,保证路面全天无泥土、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不往雨水口扫垃圾、倒渣土; 绿化内无污垢、无严重叶面积尘、无垃圾。 (4)配备流动垃圾收集车收集绿化垃圾,并将绿化垃圾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站内垃圾及****处理中心、不满溢,站内站外垃圾无抛洒现象,垃圾站墙面、地面及垃圾池及时冲洗清扫; 垃圾处理设备正常运转、保养;保洁人员不焚烧树叶、垃圾或往河中倒垃圾。 (5)垃圾箱及时清掏清洗;无倾斜、歪倒现象,无垃圾外溢现象。 (6)各类园路等铺装等砌筑物、园椅等景观设施、景石景墙等园林小品、亭子廊架等构建筑物,做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坐凳等木质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刷漆养护。 (7)强弱电、给排水、喷灌等系统维护良好,及时维修或更换。 (8)无任意设置的户外宣传品及广告设置。 (9)对擅自占用、破坏绿化及时处理。 (10****服务区域范围内不文明行为。 (11)及时发现并处理突发事件,维持舆论稳定,上报采购人、行业部门及相关部门。 2.4.3草地管理标准 (1)草地生长旺、平整,无光秃现象。 (2) 配备流动垃圾收集车收集绿化垃圾,并将绿化垃圾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及时防治病虫害,不定期打药,遇暖冬季节,应增加打药次数;及时清理草地内的一枝黄花等、福寿螺、红火蚁等外来入侵物种。 (4) 对绿化内占绿毁绿行为及时处理,上报采购人、行业部门和通知执法部门。 (5)抗旱保苗工作安排得当,保护苗木的干湿度合理。 (6) 抗击自然灾害、应急速度快。 (7) 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8)冬季施肥和生长季节追肥各不少于一次。 2.4.4其他标准 (1) 严格按要求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按上级要求安全检查落实到位;安全作业,不交通违法,不酒后作业;避免因操作不当造**全事故。 (2)积极做好专项工作,如春季整形修剪、夏季抗旱保苗、冬季清园修剪、防病治虫、补栽补植、施肥施药等,专项工作的反应速度、执行力及后期效果良好。 3、配合城市管理 包括数字化信息平台及投诉、交办案卷的处理、文明城市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蓝天保卫战工作、自然灾害应急处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及损毁修复、市对县绿化维护管理督****中心工作及时配合和处理。 4、公共区域应急处置 做好节假日、突发事件、维稳、疏散、防汛抗旱、冰灾等应急处置工作。 5、安全管理及培训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各类培训,明确安全责任人,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各类风险教育培训以及专业技术技能培训。 6、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 6.1 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工作标准 可供查询的记录要有:检查记录、报修记录、修复记录、交工记录、 垃圾箱管理记录,水车、垃圾车、机械化扫路车保养维护记录及出勤记录, 相关记录资料,如有变化应及时上报备案。 6.2 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质量标准 环卫设施维护作业资料管理规范,各项记录齐全详尽,各类管理台账专人管理。 7、建筑物室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要求 7.1 基本要求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所有制度进行上墙公示。 7.2 卫生保洁 7.2.1 服务内容:建筑物室内公共区域、走廊、**、护栏、楼梯、公共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室以及其它****停车场)的日常卫生清洁;垃圾清运、绿化带白色垃圾清理;防“四害”等。 7.2.2 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周到,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 (2)责任明确,有详尽的卫生保洁标准和管理措施。 (3)垃圾收集及清运。垃圾要做到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外运出物业范围区域(须保证不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 (4)清洁用具、用品(铁锹、扫帚、拖把、抹布、保洁布、84消毒液、洗衣粉等)、公共卫生间易耗品由中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 (5)室内玻璃、窗户以及窗帘每季度要擦洗一次。 (6)如遇冰雪天气要及时清扫屋顶及地面的积雪。 (7)化粪池每半年一次清掏工作。 7.3 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区域。 服务内容:做好服务范围内人员、财务保护和防火防盗;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保存记录本一年以上;负责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负责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 服务要求:有严格的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制度;确保服务区域范围内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在大门出入口设立传达室,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并做好指引工作,保存记录本一年以上;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建立大门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服务区域范围内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院内;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财产安全。大型会务时,需疏导交通,确保进校路面畅通,车辆有序划一停放。大门、监控室需24小时保安值班。门卫在工作日上下班集中时间(早8:00-9:30,晚16:30-18:00)必须立岗值班。重大活动车辆出入,以及各级领导步行或乘车出入,门卫须立正行注目礼。安全监控记录须有24小时值班记录并存档。 7.4 监控系统 7.4.1 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有效运行、检查登记、故障排除等。对整个监控系统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如因服务、监管不到位,导致火灾险情等重大事故发生时,因扑救不及时或系统不能正常有效运转并未及时上报至采购人,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中标人须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专业消防维保作业由采购****公司进行维保。 7.4.2 安全监控的记录及要求: (1)值班记录要求:24小时值班,每班有记录。定期检查,保留存档,文字记录存档一年,监控记录存档3个月以上。 (2)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保证各监控部门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 7.5 便民服务 7.5.1 报刊信件收发。 7.5.2 代寄、代领邮件、包裹。 7.5.3 协助大型活动组织。 7.5.4 协助临时指派任务。 8.其他服务 8.1 易耗品:采购人交由中标人进行管理使用的日用损耗品,如热水瓶、灯具、茶杯(盖)等物品,中标人应加强管理,节约使用,如因管理不当导致非正常损耗,此部分损耗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2 日常维护与维修:办公所用桌、椅、书柜、沙发等家具、门窗、水电日常维修由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无需更换配件的小修小补做到修复及时,修复率达到95%以上。 8.3 设施设备油漆:包括院内木质景观(含铁件)、运动场地(含运动设备、护栏等),每年除锈刷防护油漆至少一次。由采购人负责油漆等作业设备采购。 9.费用说明 (1)本项目不包括机械用水;垃圾站维护清洁不包括水电费; (2)本项目包括绿化养护肥料费、不包括绿化养护水费; (3)本项目公共设施维护服务包括建筑物室内给排水系统、公共照明系统、避雷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点检等。由公共设施维护服务产生的人工、耗材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紧固松动;水龙头、角阀、软管、灯泡、灯管等配件更换;处理简单的线路接触不良;简单重启路由器等);不包括专业设备、特种设备的维护维修(如卷帘门、升降平台、二次增压设备、中央空调、新风系统的维护维修等); (4)本项目不包括中央空调冷却水处理费用、白蚁防治费用、防雷检测费用; (5)本项目不包括设备运行燃料费、水电费; (6)本项目不包括配电室值守费用、智慧能源平台服务、用能服务、配电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7)本项目不包括公共部位建筑工程、消防系统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包括消防点检费用; (8)本项目不包括电梯维护保养、年检等与电梯有关的费用,不包括电梯井道的保洁;包括电梯轿厢的保洁、操作面板保洁等; (9)本项目不包括外给排水管道的维护维修、管道检查井雨水口清淤、泵站维修等; (10)本项目不包括室外道路人行道维护维修、交通设施维护维修等; (11)本项目不包括时令花卉更换、养护费用等; (12)A区垃圾站不含水泵购置维修费用; (13)本项目道路维护等级为“二级道路”,机械作业标准为“其他道路”,园林绿化维护等级为“二级街道绿化”。 (14)本项目有独立的消防控制室2处,****中心1#栋1处、12#标准仓库1处; (15)本项目有5处出入口,分别是检疫处理用房1处、北卡口2处、关外停车场1处,监管仓库1处,均按“重点场所”考虑; (16)砍青除杂按外运5km计。 2.人员配置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物业助理1人、环卫保洁主管1人、园林维护主管1人、秩序维护队长1人、安全负责人1人、行政事务人员1人、环卫人保洁人员27名、驾驶员9人、跟车工9人、秩序维护员15人、园林维护人员13人、水电维护维修员2人、垃圾清运员2人。人员发生缺额须在24小时内告知采购人并在15天内补充到位。 2.人员素质及要求: 2.1热爱党、热爱祖国,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通过**部门核查无不良记录。 2.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守信誉。 2.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本职岗位的能力;待人亲和、礼貌得体。 2.4员工要求统一着装,员工服装按采购人要求配置,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人员培训及管理: 3.1初次上岗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员工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确保岗位需要的素养。培训内容除岗位所要求内容外,****服务中心功能分布、礼仪知识、服务中心内设备操作流程、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培训记录交由采购人审核。 3.2及时传达和贯彻采购人要求,使各员工明确其工作目标与要求,促进各项服务工作发挥良好的“示范窗口”作用。 3.3中标人要按岗位工作目标对各类人员进行跟踪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敬业精神、服务态度、业务技能等方面,检验其是否继续胜任岗位要求,对不能胜任的及时淘汰。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机械设备配备至少须满足最低的配置或高于以下配置: 1、环卫保洁板块配备总质量12吨或以上机扫车1台、总质量25吨或以上机扫车1台(新能源车辆不少于1台)、具备洒水功能总质量16吨或以**压清洗水车1台、具备强冲功能总质量16吨或以**压清洗水车1台、具备冲洗功能总质量12吨或以**压清洗水车2台(新能源车辆不少于1台)、总质量2吨或以上路面养护车1台(新能源车辆不少于1台)。 2、园林绿化板块配备电动5座以上电瓶巡逻车1台(用于治安巡逻)、总质量10吨及以上或容量5吨及以上洒水车1台(新能源车辆不少于1台,用于苗木浇灌作业、遇干旱保苗)、总质量16吨及以上或容量10吨及以上洒水车1台、最大提升高度不小于10米高空作业车1台(用于高大乔木修剪作业)、容量350L及以上打药车3台、手持式打草机3台(用于较高草丛修剪)、打药喷雾器3台、手持式绿篱修剪机5台(用于绿篱修剪)、高枝绿篱机3台、手扶自行式垂直打孔打孔机3台(用于冬季施肥及防止土壤板结)、高枝剪7台(用于精细化修剪)、手提式高枝锯2台(用于枯枝及死树处理)、吹风机3台(用于绿化带落叶清理)、手提式油锯2台(用于枯枝及死树处理)、电动推草机2台(用于草坪修剪)。 说明: 1.为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政策要求,本项目在满足车辆最低配备标准的基础上,鼓励中标人优先选用新能源车辆开展服务,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运维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 2.所有机械设备在采购人发出入场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进场,否则解除合同。 3.所有燃油车尾气排放标准须达到国六标准,且车辆使用功能正常;新能源车辆配置功能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新采购和更新淘汰的园林及环卫专用车辆均应为新能源车。 4.以上机械设备,严格按照相关交通规则使用,否则由于中标人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生产设备、人员及其它受到损失, 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同时应保障项目的正常作业。 4.其他要求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该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乙方免费使用, 装修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给乙方,合同终止后10天内交回甲方。甲方不负责提供乙方员工食宿及场所,乙方办公和生活所用水、电、通信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指定的部门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无偿配合甲方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如文明创建迎检、各类创优评选活动等。 3.乙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福利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乙方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4.运营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运营服务****领导小组按照《中国(**)自****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实施考核办法》(附后)考核结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向乙方支付本季度费用。 5.乙方如不能按期履行投标书承诺或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现象、出现安全事故等,如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全部责任及赔偿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在服务期间个别运营管理项目未按要求完成或标准达不到,****公司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本项目实行先服务、后付款的按季度支付模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合同范围内实际启用区域的物业服务开展月度考核,考核评分结果作为季度物业服务费用结算支付的核心依据。采购人季度考核核算完成后,由中标人按要求开具合规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核验无误后,按规定支付当期季度应付物业服务费用。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东岸支行(中通益万嘉(长****公司:430********600001897)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双控帐户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8-07 —— 2028-08-06 五、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黄花综合保税区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要求参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和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双方协商处理。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指定一名管理人员进行双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5.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资料。 6.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决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7.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违约情形,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的,且该违约****服务区域的安全、卫生或正常秩序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或采取其他合理、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并将相关费用凭证提供给乙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合理的管理服务行为。 6、乙方物业人员应做到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7、乙方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8、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必须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依法安排工作时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或劳务法律关系,因乙方未履行前述用工主体责任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9、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到节能降耗,爱护甲方的设施设备,因不当行为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10、乙方物业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和安全问题,乙方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因乙方或其人员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操作规程、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等)导致其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或安全问题的,应由乙方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因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固有缺陷或甲方指令不当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1、乙方或其他物业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第三人财产 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或其人员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的过错行为,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服务区域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公 共区域内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及维护、工地施工定期巡视并要求施工方将施工材料有序堆放等。因乙方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所所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 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其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因该等事故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1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简历、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前科记录证明、相关证件证明,工资社保待遇发放清单等,给甲方备案。 人员变化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甲方。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做好物 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服务的资料。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 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 2 ****小组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施季度考核。****小组****集团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3 考核工作采取扣分法进行评估;考核小组成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对本项目服务开展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推诿拖延的,在当月满意度评分表中扣分,并在季度考评表中体现,季度评分结果为各成员打分之和取平均值。评分结果作为服务管理费用发放依据,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4 考核小组负责反馈评分结果,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力或推诿拖延的,可在之后的考核中追加扣分,直至整改到位或合同解除。 5 由于采购人为重点窗口单位,接受上级各部门检查较多,如因管理服务不到位原因导致采购人受到上级通报或批评的,视情况扣罚1000至2000元,如给采购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甲方依据本合同附件一《****综保区内物业服务考核细则》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月度综合考核。若乙方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未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有效实施,或整改后次月考核得分仍低于80分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也应继续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8.如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区域内的建筑及地面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需提前收回的,导致物业服务标的物灭失,则本项目所签订合同相应终止,甲方不支付任何补偿。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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