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南环路与星发路交叉口提升工程交安设备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南环路与星发路交叉口提升工程交安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7日
二、澄清信息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加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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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说明:成交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备注:(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含售后维保期)结束后且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扣款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无息退还。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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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说明:成交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备注:(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且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赔偿责任事项。满足上述条件时,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无息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
(2)原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8月 21日09时00分00秒前到达指定账户。”
更正为:“2026年08月 25日09时00分00秒前到达指定账户。”
(3)原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6年 08月 21日09时00分(**时间)”,更正为:“2026年 08月 25日09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其余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镇环城路116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059****01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镇**路213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95-****1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军
电 话:0595-****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