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总量,****办事处实施**街道****电站建设项目。现进行项目前期公示,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街道****电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
三、项目监管单位:****农牧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地点:****酒店前、红光村田园综合体;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酒店前、红光村田园综合体内,共购置14个充电桩,遮雨棚及相关配套设施;
七、项目建设期限:总工期5个月,即2026年8月至2026年12月;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2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资金为1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管理费1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
九、项目联农带农机制:
1.资产收益带动。该项目建成后,****村委会作为该项目运营主体。预计年收入不低于4.8万元,收益金的分配使用参照《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具体由**村村民集体商议决定。
2.务工就业带动。项目运营后,经营主体优先带动村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及困难群体,对充电桩进行定期检修管护,预计可带动1人就业。
3.技术培训带动。邀请厂家技术人员对务工就业人员,开展充电维护等相关业务培训服务和示范指导,提升技术水平,增加经营性收入。
4.生产创业带动。本项目建成后,**村、红光村可依托民宿群、田园综合体,对新能源自驾游客适当予以充电优惠,提升民宿入住率**园综合体的配套服务水平。
十、项目资产权属:**街道****电站建设项目建成后资****办事处****村委会所有。
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30日,共10天。
监督电话:0977-****996****农牧局监督电话)
0977-****745****办事处监督电话)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办事处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