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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段)三期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段)三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招标文件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中级 及以上,是否可修改为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 以上。
答:详见本项目澄清内容。
二、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 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资格要求:“技术职称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中级 及以上。”现变更为:“技术职称为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 及以上。”
注:此答疑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管理局
地址:****中心大楼四楼、**市**区民强北路
邮编:237431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64-****199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地 址:**市**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王鹤玲、丁守峰
电 话:177****8727、187****2422
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