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经开区东部工业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永安溪南岸(下张至黄粱陈段)堤防改造提升工程[A3300000090003633001001]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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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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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县经开区东部工业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永****(下张至黄粱陈段)堤防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名称:****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县**省**市**县福应街道**工业集聚区春晖中路26-2号
地址:**省/**市/**县**县福应街道环**路13号202室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76-****0309
电话:138****6387
标段(包)名称:
**县经开区东部工业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永****(下张至黄粱陈段)堤防改造提升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036****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1、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第4点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原“合同额300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现修改为“合同额****000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 第4.5 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若有)本款4.5.5项补充:原“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若有)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20万元 。”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若有)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10万元。”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4、本澄清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标书代写
行政监督机构:
****水利局
电话:
0576-****1809
信息来源: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8-20 11: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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