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谷佰威生****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8月 20日至 2026年08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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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谷佰威生****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中新镇广汕公**侧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谷佰威生****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市**区中新镇广汕公**侧,****实验室两个主要部分,以SPF级大鼠(无特定病原菌)、小鼠为实验对象,进行生物相关科研和实验检测(包括组织形态学检测、基因序列检测、QPCR检测、蛋**平WB检测、生化检测、elisa检测、细胞水平检测等)。本项目不属于P3、P4****实验室****实验室。动物饲养、建立模型、解剖采用SPF级动物购入、检疫和适应性暂养、常规暂养、构建动物模型、解剖、样本用于后续检测等流程,动物实验采用样本前处理、上机检测、观察、出具报告等流程,项目动物最大存栏量为大鼠200只,小鼠500只,检测样本量约28.25万份/年。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 |
| 环评机构 | 广****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甲醇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