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6年8月1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招标范围:客观真实的分析**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提出管控建议,提出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助力**县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改善县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等技术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 | 详见附件 | 赛默飞世尔****公司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约路222号4幢405室 | ****000.00 | 金额 | 元 | 综合评标法 评审总得分:78.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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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潘军、高素玲、陈兰英、孙莉娜、陶永哲(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相关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3497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和《****交易中心****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
2、异议投诉渠道:各供应商如有异议,按照《**省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单位名称:****,地址:**县房产大厦22楼,联系人:赵小婷,联系方式:150****7560。
3、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78.3分。
4、本项目监督部门为:****财政局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县房产大厦22楼
联系人:赵小婷
联系电话:150****7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临****南大街26号侧财政新区3-4-7
联系人:杨国亮、秦水芬、田爱芳
联系电话:177****6590
发布人:****
时 间: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