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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越****社区创建项目(一期)-生****广场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工程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区管委会网站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6年8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7日
来信请寄:****
地址:**市**新区沥海街道南滨东路98号
邮编:312366
附件:1.项目地理位置图.docx 2.项目概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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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