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印江自****服务中心(种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川****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印江自****服务中心(种业**)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镇新莲村凉田坝组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开鸿****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8.6亩,其中设施农业用地约26.05亩,工业用地约12.55亩,总建筑面积17385.78平方米。主要建设1#烘干中心、农业配套用房、****中心、育秧中心、农机操作训练场、柴油储罐、值班室等配套设施;建设2#烘干中心、大米加工、培训中心、种子加工、冷藏中心、****中心、公厕、垃圾收集点、停车位、危废暂存间以及给排水、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主要采取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施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通过围挡、物料覆盖、场地硬化、车辆冲洗等扬尘防控措施进行管控。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粉尘采用“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加强设备维护、设施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分区防渗、各类固体废物依法分类处置等措施进行管控。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