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美术学院**校区基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内容:第二章 采购需求8、投标样品:★(4)样品退还:中标的样品由中标人收到通知后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作为货物验收依据之一。未中标的应当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2日内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样品所有权,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理,并由此承担及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样品处理费(含清运及垃圾处理费等)和相关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第二章 采购需求8、投标样品:★(4)样品退还:递交的中标样品由采购人妥善封存保管,作为本项目货物验收比对依据之一。未中标的投标人样品,投标人应当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取回样品通知后10日内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样品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该样品所有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正式更名为【****】。本次仅为企业名称变更,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全部业务资质、原有**不受任何影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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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市梅松路100号
联系方式:0753-****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公司
地 址:**省**市**区**中路437****广场南塔7楼
联系方式:020-****1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小姐、张小姐
电 话:020-****113
******公司
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