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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20
| 项目名称 | ****2号水泥磨配套辅助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炭步镇****厂区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728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景世青 |
| 联系人 | 曹映松 | 联系电话 | 180****7602 |
| 项目投资(万元) | 6423 | 环保投资(万元) | 51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开展工艺优化改造,为保障2号水泥磨改造后满足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管控相关要求,拟拆分原1号、2号水泥磨共用的配套辅助设施,单独**2号水泥磨专属配套辅助设施。项目**的辅助设施包含皮带输送设备、配料缸及整套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共计新增布袋收尘器14套,并同步布设对应废气排气筒。各排气筒具体高度:G1P35收尘器配套排气筒33.6m,Z2P45收尘器配套排气筒16.5m,Z2P81、Z2P85收尘器配套排气筒高度均为63m,剩余10套收尘器配套排气筒统一设置高度15m。生产粉尘经各自收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对应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废气采取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承诺:**** 景世青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景世青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