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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川自然资发〔2021〕44号)和《关于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3〕358号)文件规定,于2026年7月29日,由****组织有关****水库****公司、****大队编制的《****水库****公司**省**县里格则建筑用砂岩矿**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提交人汇报,审阅了<>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该<>通过评审,并于2026年7月30日通过方案的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及时反馈到****。
联系电话:0834-****884
1.《****水库****公司**省**县里格则建筑用砂岩矿**生态修复方案》基本情况
2.专家评审意见
3.矿山企业承诺函
**省**县里格则建筑用砂岩矿**生态修复方案基本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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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