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处置资产评估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 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称“采购人”)周转材料处置资产评估服务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周转材料处置资产评估服务
1.2项目编号:****
1.3采购内容:周转材料处置资产评估服务,明细如下
| 采购内容 |
评估内容 |
规格型号 |
原值 |
数量 |
单位 |
税率 |
采购预算总价(含税) |
| 周转材料处置资产评估服务 |
彩钢房(集装箱房) |
48米*8米*3层 |
****000.00 |
1 |
项 |
6% |
15000.00 |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1.5服务地点:**省**市周边,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6付款方式及时间
1.6.1付款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
1.6.2付款时间: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且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100%全额付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15000.00元。
3.1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2此预算包含采购项目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3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约定计价税率为:6%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计算规则如下:
增值税专用发票:竞价价格=意向不含税价*(1+约定计价税率)
增值税普通发票:竞价价格=意向含税价*(1+约定计价税率)
3.3.1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约定计价税率)]*(1+实际开票税率)
增值税普通发票: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约定计价税率)]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无失信记录。
4.11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备案文件,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市场信息,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4.1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服务团队成员有资产评估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4.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无失信记录。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备案文件;
(9)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市场信息,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承诺书自拟)
(10)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服务团队成员有资产评估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承诺书自拟)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PDF文件中(PDF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6.意向供应商报名其他事项
6.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8月21日8时00分至2026年8月25日8时0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修改、补充材料。
6.2采购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21日8时00分至2026年8月25日10时00分,最终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意向供应商,不可进行竞价,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6.3采购文件费事宜:采购文件不收费。
6.4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本次采购不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2026年8月25日10时00分至2026年8月25日12时00分(**时间)
7.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com)进行注册、报名;
7.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加急标书代写
7.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9.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参与竞价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10.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银行
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10.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0403-03425)
10.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CG-****0403-03425)
10.3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万元(含)至50万元 |
200元/次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300元/次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2000元/次 |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1‰ |
| 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
0.8‰ |
| 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 |
0.7‰ |
| 10000万元以上 |
0.5‰ |
10.4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10.5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其他事宜
疑似存在关联关系的识别与处理:在采购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同意向供应商从同一单位或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或进行响应报价的;经查询证明存在关联关系的;所涉及供应商正在进行的活动应及时否决,后续不得参与该采购项目。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城安街39号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182****0555
存 异 监 督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3****4111
提出异议的时间:公告发布起7个工作日内
日 期: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