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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546
传 真:022-****1018
通讯地址:****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环境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南港LNG冷能综合利****电站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建设地点 | ****现有厂区内 |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在建有“**南港LNG冷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电站项目)。为解决现有燃气机组燃料供应不稳定的问题,该公司拟投资7300.2万元人民币,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内建设“**南港LNG冷能综合利****电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台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1台4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燃料储运、除灰渣、环保等辅助系统。项目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2027年3月)锅炉投运供汽,第二阶段(2027年12月)发电机组投运。项目建成后,现有燃气锅炉及燃气轮机转为应急备用,生物质锅炉作为常用主热源优先运行。项目设计年外供蒸汽约30.4万吨,年发电量3102.09万kWh(自发自用),为南港工业区热用户提供清洁、稳定的公用工程服务,供热范围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主要为生物质蒸汽锅炉燃烧废气(DA005),以及燃料及物料储运处理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DA006~DA009)。 生物质蒸汽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氨、臭气浓度)采用“循环流化床分级燃烧+炉内喷钙脱硫+SNCR+SCR+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处理,由**1根4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炉前料仓落料粉尘(颗粒物)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6.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生石灰仓卸料粉尘(颗粒物)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7.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灰库卸料粉尘(颗粒物)经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渣库卸料粉尘(颗粒物)经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9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上述废气,排气筒DA005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可满足《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5-2018)表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放的氨、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6~DA009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按标准值50%执行)。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来自燃料卸料、输送等工序未收集的废气,以及尿素配制过程中逸散的极少量氨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臭气浓度。厂界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物质锅炉排污水和除盐水系统排浓水。除盐水系统排浓水部分回用于地面抑尘、料棚降尘及灰库除湿,剩余部分与锅炉排污水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开发区****处理厂处理。厂区总排口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需运行人员由内部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排放量较在建工程有所减少。 3.噪声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噪声源经采用基础减振、采用软连接、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电解液、废试剂瓶、废变色硅胶、含化学品废弃擦拭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规范化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的锅炉炉渣、飞灰、废反渗透膜及废弃EDI模块、废铁件、废包装袋、废布袋,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本次**灰库、渣库、除铁屋及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 5.地下水 本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评价。 6.土壤 本项目无需开展土壤评价。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氨水、次氯酸钠、油类物质、实验室检测试剂、柴油、废电解液、废润滑油等,其储存量未超过临界量;主要风险为上述物质泄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或其泄漏后遇明火发生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次生/伴生影响。项目充分依托厂内现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建设单位风险防范措施得当、应急反应及时、减缓措施有效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