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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镇后垵溪畔生态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镇后垵溪畔生态公园项目建议书的函》及项目建议书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县**镇后垵溪畔生态公园(项目代码:****)。现就有关事项审批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镇后垵溪畔生态公园。
二、建设地点:**市**县**镇土楼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镇土楼村,规划用地面积5175㎡,分两期建设,****服务区,配管理用房
儿童游乐园及停车设施;二期为运动扩展区,设健身场地、全园绿地3375㎡,配套滨水步道、休憩构筑物、市政管线与智能监控,打造集生态修复、亲子休闲、全民建设于一体的滨水公园。
四、投资匡算:1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县财政专项资金。
请据此复函,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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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