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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9 15:13
信息来源:项目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因施工阶段功能需要与布局优化需要,现对原项目方案进行变更,并要求对******公司年产360万件工艺品配件技改项目(1#厂房)工程证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为增加楼梯采光及通风,原1#、2#楼梯标高3.850处各增加一扇窗户。2.为缩短配电房与消控室距离,消控室与电井由一层平面图中A轴/6~7轴移至A轴/3~4轴处。3.为方便后期设备吊装,在二至五层平面图3~4轴/A轴处增加装卸口,宽3米,高至梁底。4.为后续使用方便与增加利用空间,原1#楼梯间防火门由C轴/1~2轴调整至2轴/A~C轴之间。5.项目其余技术指标不变。经审核,此变更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8日,公示地点为项目施工现场、****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以****人民政府或****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1122****政府)
****9175(****)
公示详见:****政府网
项目施工现场
兰江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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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