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8-2026-00351
3、项目名称:**市林长河湿地公园健身步道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98.4712(万元)
6、最高限价:298.4712(万元)
7、采购需求:
健身步道设备采购(含安装)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 (1)无 (2)专****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专****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4****监狱企业;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0)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3.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4.特定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审查办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使用承诺函代替以下资格审核材料: (一)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供应****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7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1日00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tp.****.me:9999/jianli/index_jianli?redirect=%2Fdashboard)凭****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 0716- ****273,联系人:谭伟。 2、****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 3、****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对于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款金额 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4、采****政府采购中异常低价问题审查的相关要求:(1)在“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增加:异常低价审查内容:(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50%,最高不得超过65%);(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50%,最高不得超过65%);(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45%,最高不得超过65%);(4****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6.报价合理性说明”的内容调整为:6.1审查情形:按照<>(财库[2026]2号)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异常低价审查内容”的规定。 6.2资料要求: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6.3审查要求: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4评审组织:采购人、采购代****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6.5记录及归档: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以上所称供应商****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zfcg.****.cn/helper/index.html)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电子标服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市荆台大道1号
联系方式:152****8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立信大华****公司
地 址:**市上信城4栋9号
联系方式:181****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
电 话:181****7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