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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省**市**市上团城镇大南庄村村南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环评1#厂区建设的1条除尘灰加工线:外购钢铁厂高炉除尘灰(一般固废)用于加工生产铁粉、碳粉、煤泥,年处理除尘灰15万吨,年产铁粉5万吨、碳粉9万吨、煤泥1万吨,产品中2万吨碳粉、1万吨煤泥用于厂区型煤生产线自用,其余碳粉、铁粉进行外售;
项目实际建设中,除尘灰加工线产品不再区分高品位/低品位、高固定/低固定,统一为铁粉、碳粉、煤泥三种产品,全部外售。年处理除尘灰15万吨,年产铁粉5万吨、碳粉9万吨、煤泥1万吨。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要晓丽
联系电话:151****0008
邮箱:****@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