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工程款诉讼
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对****追偿工程款诉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于2026年08月20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 候选人排序 | 单位名称 | 总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89.1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市****事务所 | 73.2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事务所 | 66.85 |
二、开标记录: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 | 质量 |
| 1 | **市****事务所 | 一审诉讼阶段签收判决书支付5000元,如有二审、再审等程序每阶段签收法律文书后支付服务费5000元,如没有不支付费用。执行阶段,按照最终收回债权金额的3%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审、二审、执行程序终结。 | 合格 |
| 2 | ****事务所 | 一审诉讼阶段签收判决书支付5000元,如有二审、再审等程序每阶段签收法律文书后支付服务费5000元,如没有不支付费用。执行阶段,按照最终收回债权金额的3%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审、二审、执行程序终结。 | 合格 |
| 3 | **** | 一审诉讼阶段签收判决书支付5000元,如有二审、再审等程序每阶段签收法律文书后支付服务费5000元,如没有不支付费用。执行阶段,按照最终收回债权金额的2%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审、二审、执行程序终结。 | 合格 |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五、发布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建设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公示期:2026-08-20至2026-08-23
七.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综合保税区 | 地 址: |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 系 人: | 杨赫、汤海天 |
| 电 话: | 0951-****791 | 电 话: | 182****5004、177****9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