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生物制药上游耗材工艺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420
通讯地址:**市高区**路1****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生物制药上游耗材工艺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 | **省******开发区威高路3号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利用位于**省******开发区威高路3号的现有厂房用做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3101.35m2,总建筑面积3101.35m2。厂区内不设食堂和住宿,****公司配餐,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工作制,每班8h,达产后可年产深层过滤器1万支、除菌过滤器1万支。 | 施工期 本项目使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项目注塑废气由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手机后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80%,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 2801.6-2018)表1 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 2801.6-2018)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 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和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为3274.5t/a。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40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经厂区内设置的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生产废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后回用于景观湖蓄水。 3、声环境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智能伺服冲床、震动焊接机、注塑机、冲床、切割机、烘箱、泵、超声震荡器、风机等,噪声源强约为70~90dB(A)。在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设备运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项目废包装****回收部门清运。废样品、边****回收部门清运。纯水机产生废滤芯、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和废有机溶剂。在危废库暂存,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75t/a(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计)。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