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土壤健康培育试点县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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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土壤健康培育试点县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6/8/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土壤健康培育试点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更正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五开标和评标”标书代写 ▲2.5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 (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标书代写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标书代写
****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根据其最终报价进行判定是否作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罗阳**溪路20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065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0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罗阳镇云寿路166号5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7780

质疑联系人:林乃通

质疑联系方式:0577-****7780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地 址:**市鹿****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1562

(更正版)招标文件-2026年度土壤健康培育试点县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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