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院区3.0T磁共振机房及配套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0日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六、接收投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6年8月26日9时30分-10时00分。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8月26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 (三)综合评分表 商务部分中的1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内容更正为: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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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一)评审内容: 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累计得分,最高得3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和**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截图(http://cx.****.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资料证书状态须显示“有效”作为得分依据。注:证书注明年审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年审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如未注明年审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 2.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或投标人处于该证书申请阶段尚未过试运行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视为满足要求,给予对应分值。若投标人原证书即将过期、现已提交续期或再认证申请,暂未取得新证书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证书复印件、认证机构受理回执(或受理截图),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取得有效认证证书;前述材料齐全的,可给予对应分值。若签订合同时未按期取得有效证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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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附件2 工程量清单“东院区30T磁共振机房及配套改造工程”中“工程建设其他费表”的8 工程保险费 工程量 更正为:958139.22。
(五)原附件2 工程量清单“东院区30T磁共振机房及配套改造工程”中“工程建设其他费表”的9 弃土场受纳处置费 工程量 更正为:76.32;单价更正为:25。
更正日期:2026年8月20日
(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com:8081/)。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n)。
名 称:****
地 址:**市**区公明北环大道1459号
名 称:****
地 址:**市**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755-****7572转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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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